智通財經APP獲悉,深交所對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博雅生物,300294.SZ)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經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博雅生物按照《血漿及血漿組分調撥和銷售的框架協議》向原控股股東深圳市高特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高特佳集團)管理的基金控制的廣東丹霞生物製藥有限公司(丹霞生物)支付採購款合計4.01億元。2019年4月,博雅生物與丹霞生物終止該協議並重新簽訂《原料血漿供應框架協議》,繼續向丹霞生物支付累計4.22億元。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博雅生物以採購款方式向丹霞生物累計支付資金8.23億元,但丹霞生物未向博雅生物供應原料血漿,構成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2021年4月1日,博雅生物披露的《關於公司採購原料血漿款項已全額收回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風險消除的公告》顯示,博雅生物已全額收回上述佔用款項及相應利息。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對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對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東深圳市高特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廣東丹霞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三、對博雅生物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廖昕晰、總經理梁小明、財務總監塗言實、時任財務總監範一沁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