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國銀租賃(01606)公佈,該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福州新區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021年12月31日訂立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以代價人民幣10億元向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賃物,租賃期為36個月,租賃利息於租期內總額共計約人民幣4476.67萬元。
租賃物為位於中國福建省的文化藝術中心設備。租賃物的評估值共計約人民幣10.38億元。
融資租賃合同乃由該公司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該公司與承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有益於增加該公司融資租賃業務收入,符合該公司業務發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