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着新三板擬進入精選層企業常輔股份、萬通液壓等相繼披露《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發行安排及詢價公告》,新一批擬進入精選層企業開始啓動公開發行。
記者瞭解到,目前不少掛牌公司踴躍表達申報精選層的意願,但有企業在申報精選層過程中,對申報條件“擬公開發行並進入精選層的公司應當為掛牌滿一年的創新層公司”存在一定的誤讀。
權威人士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解釋道,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的創新層掛牌公司並非指在創新層掛牌滿一年,而是指在新三板連續掛牌滿一年,在申請公開發行時是創新層公司即可。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申報公開發行進入精選層的主體要求為在新三板掛牌滿一年的創新層公司,以滿足市場存量公司的大額高效融資需求。掛牌滿一年的要求有利於接受市場規範和檢驗,降低發行風險。
根據新三板改革相關規定,擬公開發行並進入精選層的公司,應為掛牌滿一年的創新層公司,且需符合“公眾公司辦法”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要求和“分層管理辦法”規定的市值、財務指標等進入精選層要求,且不存在不得公開發行或不得進入精選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