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6月1日起實施
內地與香港於2019年11月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修訂協議,將於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網站消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安排”)自2003年簽署以來,內容不斷豐富和更新,現已發展成為一份全面及現代化的自由貿易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等範疇。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是“安排”框架下的其中一份子協議,於2016年實施,整合和梳理“安排”下多年來有關服務貿易的開放措施和便利措施。2019年11月21日,國家商務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修訂協議”,進一步提升內地對香港在服務貿易方面的開放水平,降低香港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讓香港業界能更好地參與內地市場發展。
“修訂協議”在不少重要服務領域,例如法律、建築及相關工程、金融、檢測認證、電視、電影等,都增添了開放措施,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更多香港專業人士可在內地取得執業資格,以及更多優質的香港服務可提供給內地市場。
自“修訂協議”簽訂以來,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已積極聯繫商會、專業團體、行業組織等,向業界介紹新開放措施的詳情,加強業界對措施及相關落實安排的認識。內地也陸續就個別服務領域的開放措施公佈實施細則和法規。
據介紹,“修訂協議”的實施將有助香港業界利用“安排”開拓內地市場。特區政府會繼續推動“安排”的發展和落實,協助香港業界把握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