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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又有4家銀行暫停"開户",這一事件成導火索?已有17家銀行聯合"圍剿",貴金屬市場怎麼了?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財經

繼中行“原油寶”事件後,銀行業再現罕見一致行動,宣佈暫停辦理貴金屬交易相關業務的新開户。

券商中國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瞭解到,銀行近期接到監管部門窗口指導,而監管部門此舉或與個人投資者的投訴有關。截至目前,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六家國有大行在內,已有17家銀行宣佈暫停貴金屬新開户,主要涉及賬户貴金屬及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個人貴金屬交易業務兩類。

其中,光大銀行、寧波銀行、富滇銀行於11月30日宣佈相關業務暫停,北京銀行12月1日也跟進了這一暫停行為。此外,浦發銀行、民生銀行雖未發佈公告,但券商中國記者諮詢客服人員後瞭解到,兩行已分別於11月24日、11月28日起相繼暫停相關業務。

在券商中國記者問及業務重啓時間,多位銀行客服人員表示,具體重啓時間尚未明確,需等待後續通知。亦有業內人士認為,暫停銀行代理個人貴金屬業務新開户符合監管政策導向,後續可能不會再重啓該業務。

一致暫停或因投資人投訴激發

券商中國記者整理上述17家銀行公告發現,幾乎所有銀行都暫停了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個人貴金屬業務,部分銀行同時還暫停了賬户貴金屬業務。

據瞭解,賬户貴金屬業務,又稱“紙黃金”“紙白銀”,以追蹤國際貴金屬市場為主,基本採取無槓桿的全額交易模式;而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個人貴金屬業務包括貴金屬現貨和貴金屬現貨延期(即“貴金屬T+D”)等品種的交易,是有槓桿的保證金交易品種。

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是國內僅有的兩家可以合法開展貴金屬交易的交易所。其中,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金融類會員(主要是商業銀行)可以面向個人投資者開展代理交易的業務,綜合類會員可開展自營和代理法人客户業務。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現在所有具備資質的銀行都暫停了上述新開户業務。此情形實屬少見。原油寶事件後,曾有國有大行、股份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在幾天之內先後公告調整相關賬户交易,此後再未有如此多家銀行的統一行動。

各家銀行給出的暫停新客户開立賬户原因均與受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及新冠疫情等影響,貴金屬市場價格波動加劇,為保護投資者利益,採取上述措施。同時,已開户客户的正常交易不受影響。

但為何此次銀行採取的措施及時間點如此整齊劃一?券商中國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獲悉,近期銀行接到監管部門對相關業務的窗口指導。業內猜測,此次監管指導或與個人投資者向監管部門進行的舉報和投訴行為有關。

記者瞭解到,一位個人投資者通過某商業銀行及該行授權的第三方投資平台“金大師”參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白銀延期合約(Ag(T+D))的投資交易時,出現鉅額虧損。事後,該名投資者一直在向監管部門進行舉報和維權,並引起了媒體關注。有業內人士認為,此事為觸發監管指導的直接誘因。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前述平台“金大師”曾被捲入數起貴金屬交易相關的民事糾紛,其中大部分均以原告撤訴告終。其中,一份關於17名個人投資人集體訴訟的法院判決書顯示,“金大師”為上海黃金交易所的綜合類會員單位,該平台工作人員通過遠程指導投資人在商業銀行或金融結算中心等機構處線上開立交易賬户,後續還會向投資人發送短信,短信中列明交易的品種,倉位、止盈價位,止損價位等投資信息。根據法院公示信息,不少投資人損失本金金額超百萬元。

法院最終判定,金大師等被告方在此過程中未盡投資者承受能力評估義務、風險揭示義務和適當推介義務等相應義務,行為存在過錯,因此,投資人本金虧損部分由原告、被告各負擔50%。

該法院指出,隨着金融產品、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專業性和複雜性不斷提升,投資者在信息方面處於明顯劣勢地位,而金融機構則處於信息優勢地位,故在金融服務法律關係中,應對專業金融機構課以相應義務,即向投資者提供投資或理財顧問服務時,其對投資者須承擔受託義務,儘量避免投資者因專業性的欠缺導致不必要的損失;而對金融機構課以此種義務,亦可防止其追求自身利益,將不適格的投資者不當地引入資本市場,罔顧投資者權益而從中牟利。

能否重啓尚待觀察

亦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暫停貴金屬新開户或許是監管部門醖釀多時之舉。一方面,原油寶事件暴露出商業銀行風險控制方面存在瑕疵;另一方面,此次監管指導也暗合新商業銀行法中維持分業經營要求、引導銀行迴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導向。

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表示,疫情期間個別銀行經歷的原油寶事件,實際上也是對傳統商業銀行進行金融衍生品交易風控能力的一次壓力測試,現在看結果並不讓人非常滿意。目前來看,傳統商業銀行在金融衍生品中間業務的風控能力方面還存在一定缺陷,從這個角度來説,暫停新開户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一位業內人士也認為,目前在商業銀行從事金融衍生品業務方面還缺乏合理的爭端解決機制,這樣的糾紛事件還可能不斷重演。

他進一步指出,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還在於銀行定位不清晰。如果對銀行的定位是商業銀行+投資銀行,這些業務風險必然被包含其中,但如果對銀行的定位是金融風險的最後屏障,加之投資人主觀認為銀行屬於低風險渠道,出現損失就要求銀行兜底,則會導致金融衍生品等中間業務難以發展起來。

對於銀行何時能重啓貴金屬新開户,多家銀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具體重啓時間未定,可待後續發佈公告。

郵儲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表示,從長期角度看,貴金屬價格整體呈現上漲的態勢,貴金屬市場價格大幅波動本身不是正常現象,但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際不確定性因素增多,貴金屬短期內大概率仍然呈現波動態勢。待市場價格走勢相對穩定後,銀行即可重啓新開户。

王紅英則認為,重啓可能性不大。他表示,近期央行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中維持銀行分業經營要求,在此背景下,商業銀行開展紙黃金、紙原油等業務在法規層面存在超範圍經營的問題;此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模式存在“對賭”色彩,即當客户做多時,銀行則做空,反之亦然,這類模式並不符合當前商業銀行迴歸於服務實體經濟和企業綜合金融服務的政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