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金不應“談碳色變”

  碳行業的企業不都是“乖孩子”,高耗能企業也不都是“壞孩子”。金融機構要在確保自身業務可持續性、積極支持相關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的基礎上,對傳統業務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避免談“碳”色變,更不可簡單對傳統高碳行業踩踏式、冒進式抽貸和斷貸以及到期不續貸。

  最近,多家上市公司發佈公告,提示銀行抽貸、斷貸等出現流動性壓力和風險,或對相關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截至目前,已有90餘家上市公司在各類公告中將“期望銀行不抽貸、不斷貸”作為未來發展的重要先決條件。其中,有色、煤炭、紡織等傳統行業的企業居多。

  無論是對續貸的期望也好,還是對抽貸的擔心也罷,很大程度是因為企業自知不夠“綠色”,尤其是一些傳統高碳行業因“賽道”不佳,對未來融資前景憂慮。

  隨着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提出,綠色金融迎來重要發展機會。《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21)》顯示,2020年,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以創新推動綠色產業發展為主線,在綠色金融標準、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創新、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2020年末,六省(區)九地試驗區綠色貸款餘額達2368.3億元,佔全部貸款餘額比重15.1%;綠色債券餘額1350億元,同比增長66%。

  但金融機構的壓力也與日俱增。綠色金融體系意味着比以往更高的要求和更嚴的標準。一方面,資金投向有嚴格限制。按照中國銀保監會最新口徑,統計口徑內的綠色貸款應投向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另一方面,綠色信貸數額不能低。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曾指出碳中和約束條件下金融業的兩項“格外緊迫”任務,其中之一就是實現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資,要以市場化的方式,引導金融體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資支持。

  在此形勢之下,多數綠色信貸佔比不高的銀行表態要“放手”綠色信貸、“收手”高耗能行業。於是,有的商業銀行“不假思索”地退出傳統高碳項目,甚至出現極少數對高耗能行業抽貸、限貸現象,這可能會給相關企業和行業發展帶來較大不確定性,也反過來影響金融機構信貸結構。

  作為綠色金融發展中的主力軍和先鋒隊,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賦能,既要警惕考核驅動下的“高舉輕放”和“雷聲大、雨點小”現象,也不能忽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搞“一刀切”,要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

  低碳行業的企業不都是“乖孩子”,高耗能企業也不都是“壞孩子”,金融機構要通過綠色金融工具,積極引導高碳企業向綠色低碳方向轉型升級。在執行方向上,金融機構應充分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各行業發展的階段性及轉型難度等因素,緊跟碳減排政策、“雙碳”目標不動搖。在政策落地上,金融機構要在確保自身業務可持續性、積極支持相關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的基礎上,對傳統業務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避免談“碳”色變,更不可簡單對傳統高碳行業踩踏式、冒進式抽貸和斷貸以及到期不續貸。在政策推進上,還應加強與其他行業的協調配合,形成有效支持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強大合力。在強調綠色信息披露、充分發揮碳價市場調節機制的背景下,鼓勵向綠色轉型的量價傾斜,公開公正公平地進行金融資源分配,避免誤傷有轉型意願的高碳企業。

  進入新發展階段,綠色金融發展的使命和責任重大。各類相關金融機構要更加註重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提高戰略站位,耕好綠色金融“試驗田”,唱好綠色金融“大合唱”,下好綠色金融助力綠色低碳發展“先手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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