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新增一家終止企業!
8月12日,資本邦瞭解到,浙江科惠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惠醫療”)科創板IPO終止審核。截至目前,2021年以來科創板IPO終止審核家數增至60家。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2021年8月6日,公司和保薦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了《浙江科惠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浙科惠【2021】18號)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浙江科惠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資證投字【2021】1317號),申請撤回申請文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審核。
科惠醫療起步於全球知名骨科企業的代工,是一傢俱備國際化工程製造能力和原始創新能力,產品種類齊全的骨科醫療器械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系骨科醫療器械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模塊分自主產品、OEM和代理產品。自主產品主要為骨科植入性醫療器械、骨科手術器械及康復設備。
2017年-2020年一季度,科惠醫療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05億元、2.39億元、3.23億元和7910.30萬元,2018年及2019年分別同比增長16.58%及34.98%;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774.74萬元、2759.68萬元、4548.53萬元和1263.77萬元,2018年度及2019年度分別同比增長256.21%及64.82%。
科惠醫療撤回前夕完成兩輪問詢回覆,在科創板首輪問詢,上交所主要關注公司歷史沿革相關問題、員工持股與最近一年新增股東、核心技術、醫保、帶量採購、兩票制、產品質量、銷售合規性、買斷式經銷模式、實控人持股集中、收入增長、境外銷售、成本、毛利率、銷售費用等共計28個問題。
在科創板第二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注公司關於訴訟事項、業務經營、核心技術與科創屬性、收入、內部控制有效性、對庫存需求相對較低的銷售模式、期間費用等共計十大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在二輪問詢中,關於訴訟事項,產品質量訴訟、專利侵權訴訟、實控人涉訴事項三方面被關注。
關於產品質量訴訟,關於專利侵權訴訟,2021年1月6日,大博醫療以侵犯6項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為由,對發行人及相關方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相關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原告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產品;發行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若干;發行人承擔本案訴訟費用等。發行人已就上述訴訟涉及的專利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關於相關專利權的無效宣告請求,並獲得受理。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補充披露上述訴訟事項的具體情況、目前的最新進展情況。
同時要求發行人説明:(1)上述專利訴訟涉及的專利和技術是否在發行人產品中使用、是否為發行人核心產品、核心技術;(2)發行人認為“經多方的分析,初步認為原告大博醫療勝訴機會較小”的具體依據;(3)上述專利訴訟對發行人的具體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若敗訴發行人可能承擔的賠償金額、被責令停止使用的影響等,關於相關訴訟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請擇要在招股説明書中披露並按照重要性原則完善風險提示;(4)結合以上具體影響,分析是否可能導致發行人不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
此外,關於實際控制人涉訴事項,2020年10月26日,原告陳益林因與實際控制人方明、方曉斌的合同糾紛向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江干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方明、方曉斌返還上海科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11月10日的紅利123.49萬元及利息67.93萬元。2020年11月4日,原告陳益林向江干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2020年11月12日,江干法院依法凍結方明持有的發行人229萬股股份。後經方明向法院申請並提交相應價值的資產置換前述被凍結的股份,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2日向發行人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解除對方明持有的發行人229萬股股份的凍結。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補充披露: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涉訴情況,相關訴訟事項目前的最新進展情況,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影響。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説明:(1)發生上述合同糾紛的原因和背景;(2)相關訴訟對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所持發行人股權的影響,是否導致發行人不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資本邦注意到,發行人被江蘇省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發行人未充分回覆首輪問題6.關於發行人被江蘇省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相關問題。根據申報文件,浙江科惠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作為唯一的一家企業正式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予以市場清退。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進一步説明:(1)發行人被江蘇省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的具體情況、相關事因;(2)發行人提供虛假證明是否為違規經營,對發行人合規經營或者誠信度的影響;(3)“市場清退”的具體含義,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後對發行人的銷售有何具體影響,是否影響發行人後續參與招投標或集中採購的資格,相關事項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具體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