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壩擬吸並 中國能源建設回A整體上市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現首例央企上市公司吸併案

葛洲壩擬吸並 中國能源建設回A整體上市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現首例央企上市公司吸併案

  葛洲壩10月28日,發佈間接控股股東中國能源建設的換股吸並方案,重組完成後,中國能源建設將成為“A+H”上市公司,中國能建集團將完成整體上市,葛洲壩將終止上市。這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啓程後首例央企上市公司吸並重組。

  當天,葛洲壩股價一字漲停,收報6.7元。

  換股價溢價45%

  根據方案,中國能源建設擬通過向葛洲壩除葛洲壩集團以外的股東發行A股股票的方式換股吸收合併葛洲壩。本次交易前,在H股上市的中國能源建設通過葛洲壩集團間接持有葛洲壩約42.84%的股權;本次吸並完成後,葛洲壩將終止上市,中國能源建設將作為存續公司實現“A+H”兩地上市,並承繼及承接葛洲壩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合同、資質、人員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葛洲壩最終將註銷法人資格。

  葛洲壩股東的換股價格為8.76元/股。綜合考慮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並對葛洲壩換股股東進行風險補償,這一換股價格以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的均價6.04元/股為基準,給予45%的溢價率。中國能源建設本次A股發行價格為1.98元/股。

  本次中國能源建設換股吸收合併葛洲壩的換股比例為1:4.4242,即葛洲壩換股股東所持有的每股葛洲壩股票可以換得4.4242股中國能源建設本次發行的A股股票。

  記者注意到,本次間接控股股東整體上市,採取了大股東換股吸並A股公司葛洲壩的交易方式,而非由A股公司吸並大股東。對此,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記者表示:“兩種方式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大股東吸並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需要換個代碼;而上市公司吸並大股東,則代碼不變。中國能源建設在港股上市,葛洲壩若吸並港股公司更麻煩些。兩種方式的選擇主要是考慮操作便利性,以及一些資質的延續性,本質上都是一家公司整體上市。”

  消除同業競爭

  近年來,國家出台了多項政策鼓勵國有企業進行兼併重組,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併重組,促進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

  葛洲壩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中國能源建設擬通過本次合併,進一步促進內部資源配置集約化與業務發展協同化,發揮相關領域全產業鏈優勢,突出相關優勢產業發展,提升公司價值創造水平,鞏固提升中國能源建設的行業領先地位與國際競爭能力。

  具體來説,本次吸並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四點:首先,交易有利於消除潛在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發揮全產業鏈優勢。中國能建集團組建時,部分與葛洲壩經營範圍相同或相似業務的企業進入了中國能建集團,相關資產其後通過整體改制上市進入中國能源建設,與葛洲壩形成了潛在的同業競爭。為避免與葛洲壩潛在的同業競爭,中國能建集團承諾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過籌劃整體上市方案,消除與葛洲壩之間的潛在同業競爭。

  通過此次合併,中國能源建設在勘測設計、裝備製造、運維檢修等環節的業務組織與資源,將可與葛洲壩的國際經營、施工承包、投資運營等環節的業務組織與資源更有效地融合,有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業務協同能力,真正實現產業鏈縱向一體化,發揮全產業鏈服務作用和價值鏈整合優勢。

  其次,吸並有利於縮短管理鏈條,提升管理效率。本次交易前,中國能源建設通過葛洲壩集團間接持有葛洲壩約42.84%的股權,為葛洲壩的間接控股股東,且雙方擁有獨立的管理層,激勵機制和利益目標會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影響管理效率和組織運行效率。通過本次換股吸收合併,有利於中國能源建設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

  三是有利於發展壯大支柱與重要業務羣,推動業務轉型升級與持續發展。中國能源建設旗下的水泥、民爆、高速公路投資運營、水務等業務目前主要在葛洲壩內部經營,法人層級較低,在政策支持、資源投入、市場認同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其發展壯大受到一定限制,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能源建設業務轉型與結構調整的速度。本次換股吸收合併完成後,中國能源建設將能對上述業務板塊實施更加有效的支持,促進上述業務長足發展,為公司轉型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四是有利於拓寬中國能源建設融資渠道。本次交易完成後,中國能源建設作為存續公司將實現“A+H”兩地上市,可以同時在H股市場和A股市場開展資本運作活動,為公司未來的業務發展和兼併收購提供有力的資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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