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9日訊 今日,東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航物流”,601156.SH)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盤,東航物流報22.71元,漲幅44.01%,成交額3319.96萬元,換手率0.93%,振幅24.03%,總市值360.53億元。
東航物流一直專注於航空物流綜合服務業務,集航空速運、貨站操作、多式聯運、倉儲、跨境電商解決方案、同業項目供應鏈、航空特貨解決方案和產地直達解決方案等業務功能於一體,在運營實踐中培育和形成了綜合物流服務所必備的方案設計、優化迭代、快速響應、組織實施與管理等全程物流服務和物流資源整合能力,並且通過構建滿足客户標準化或非標化物流需求的產品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了根據客户不同物流需求提供“一站式”物流解決方案的能力。
東航物流控股股東系東航產投,實際控制人系東航集團。截至2021年5月25日,東航產投持有公司45%股份,系公司控股股東;東航集團持有東航產投100%股權,並通過東航產投間接持有公司45%股份,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東航物流2021年3月11日首發過會,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2021年第28次發審委會議對東航物流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為:
1、報告期東航股份將客機腹倉貨運業務交由發行人經營,經營模式分為委託經營、承包經營和獨家經營三個階段。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報告期內與東航股份就客機腹倉業務多次變更採購模式及結算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發行人是否就方案變更有主導權或話語權;(2)三種模式的運營費用率是否存在顯著變化,發行人客機腹倉業務與自有貨機業務或同行業可比公司代理運輸業務的單位成本是否可比,報告期發行人支付給東航股份的運輸服務價款或客機腹倉承包費是否公允,是否構成非公允的關聯交易;(3)承包經營模式下同時存在承包腹艙貨運收入及收取腹艙運營服務收入的原因,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4)獨家經營模式下的運營費用項目的具體構成內容、計算依據及數據獲取合理性,2020年1-6月份較2019年減少機物料消耗、貨運系統服務費兩項費用的原因及合理性;(5)獨家經營方案下的定價機制是否已最大範圍地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不確定因素,是否能真實準確反映發行人腹艙貨運業務盈利能力,是否存在對發行人或者東航股份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設立時中貨航以虹橋貨站海關監管庫土地連同地上建築物向發行人出資,2017年為解決該宗土地未辦理出讓手續存在產權瑕疵的問題,發行人將部分徵收後剩餘土地及建築物轉讓給中貨航。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説明中貨航將上述劃撥土地以出讓土地名義向發行人出資情況下,是否已採取相應措施履行其出資的義務;(2)説明中貨航相關出資資產在仍屬於劃撥土地性質的情況下是否具有權屬變更的條件,發行人是否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具有佔有、使用、收益及處置的權利;(3)説明在2017年度中貨航已變更為發行人子公司的情況下,上述解決方案是否有效解決了發行人股東出資不到位的問題;(4)説明發行人未將瑕疵資產處置價格與設立時投入作價進行比較,而是以考慮折舊攤銷後的賬面價值進行比較,是否具有合理性,發行人是否已享有資產出資後的價值變動權益;(5)説明相關土地剩餘攤銷年限為37年的情形下,以20年使用年限工業用地作為可比案例進行評估,並將相關評估結果作為定價依據是否合理;(6)結合上述瑕疵資產出資作價與後續解決方案,説明中貨航對發行人的出資是否已經繳足,上述出資是否符合發行條件。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與實際控制人東航集團及其下屬單位發生關聯交易種類較多。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東航集團對包括髮行人在內的集團成員對資金歸集管理的具體規定,是否存在通過發行人在東航財務公司的二級存款户向以東航集團或其他關聯方名義開立的一級存款賬户進行歸集的情形;(2)各類關聯交易是否實質上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獨立性、是否構成對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重大依賴;(3)東航集團對東航股份和發行人是否有明確的發展規劃,發行人公司治理方面如何確保與東航股份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4)報告期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東航物流本次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1.59億股,佔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10.00%。東航物流本次發行價格為15.77元/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徐志駿、夏雨揚。東航物流本次募集資金總額為25.04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為24.06億元。
東航物流5月25日披露的招股説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24.06億元,計劃分別用於浦東綜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設、全網貨站升級改造、備用發動機購置、信息化升級及研發平台建設。
東航物流本次上市發行費用為9771.74萬元,其中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承銷及保薦費7468.31萬元,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獲得審計及驗資費1003.10萬元,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獲得律師費637.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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