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由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下稱亞太經社會)倡導發起的《亞洲及太平洋跨境無紙貿易便利化框架協定》(下稱《協定》)正式生效。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就《協定》有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您簡要介紹下《協定》的談判過程和主要內容。
答:《協定》由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發起,旨在通過促進電子形式的貿易數據和文件的交換和互認,加強國家和次區域單一窗口和其他無紙貿易系統之間的兼容性,促進跨境無紙貿易,從而提高國際貿易的效率和透明度,並營造良好的法律規制環境。
《協定》於2015年4月啓動談判,先後有中國、俄羅斯、韓國、印度和印尼等近30個亞太經社會成員加入談判。中方於2015年10月正式加入《協定》談判,本着“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發揮引領作用,經過四輪談判,成功推動各方於2016年5月完成談判。隨後,《協定》向亞太經社會所有成員開放簽署和加入。
中方於2017年8月簽署《協定》,並於2020年完成國內核準程序。目前,《協定》已對中國、阿塞拜疆、菲律賓、伊朗和孟加拉國5個已完成國內核準的創始締約方開始生效,亞美尼亞和柬埔寨已簽署《協定》並正在履行國內核準程序,同時還有多個國家正在積極尋求加入《協定》。
《協定》共有25個條款,主要涵蓋國家貿易便利化政策框架和有利的國內法律環境、跨境無紙貿易便利化和發展單一窗口系統、電子形式貿易數據和文件的跨境互認、電子形式貿易數據和文件交換的國際標準,以及行動計劃、能力建設、試點項目和經驗交流等。
問:請問《協定》生效有何重要意義?
答:《協定》是我國進入“十四五”時期後,生效的第一個聯合國框架下以促進貿易便利化為目標的多邊協定,對於我以高水平對外開放打造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協定》生效是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開拓合作共贏新局面”的最新成果,是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具體舉措。《協定》將進一步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特別是我國良好營商環境和貿易便利化政策優勢,為亞太各成員提供更加廣闊和便利的市場機會。同時,也有助於我商品更加便利地進入亞太其他成員市場,密切我同亞太經濟的聯繫互動。
第二,《協定》生效是中方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則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的生動範例。《協定》成員均是“一帶一路”倡議沿線國家,實現跨境無紙貿易將大大促進亞太貿易領域互聯互通,這完全契合“一帶一路”倡議所提“貿易暢通”目標,將切實加強我與各成員在海關、檢驗檢疫和認證認可等方面的務實合作,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一帶一路”貿易便利化合作體系。
第三,《協定》將進一步提升我貿易便利化水平,助力國內改革發展。無紙貿易便利化是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的重要舉措。《協定》生效和實施將有助於我進一步完善國內相關政策和機制建設,整合優勢資源,加快“單一窗口”建設,形成高標準的國際化營商環境,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四,《協定》生效也發出了亞太經社會成員維護多邊主義、支持多邊貿易體制的強音。《協定》是聯合國框架下跨境無紙貿易領域的第一個多邊協定,為各成員開展跨境無紙貿易合作提供了共同的行動框架和綱領,是亞太地區落實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的有效舉措。同時,在當前全球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協定》生效也向國際社會發出了各成員合作應對疫情挑戰、穩定區域產業鏈供應鏈、促進亞太地區和全球經濟復甦的積極信號。
問:《協定》在國家政策法律框架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協定》要求各方要努力為跨境無紙貿易確立國家政策框架,並營造有利於無紙貿易的國內法律環境。要積極借鑑該領域國際標準和最佳實踐,使國內法律政策框架與國際相關良好實踐接軌。同時,要求各方根據各自的國內環境設立貿易便利化國家委員會,或藉助國內已有的類似機構作為國家委員會,作為各成員《協定》的國內執行機構。這些規定有利於加快各成員跨境無紙貿易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為本地區跨境無紙貿易創造良好的法律法規環境,同時有利於推動成員加快與國際高標準對接。
問:《協定》為推動數據和文件跨境互認做出了哪些安排?
答:《協定》要求各方通過利用現有或創建新的跨境無紙貿易系統,實現電子形式貿易數據和文件的交換,特別是鼓勵各方加快推動“單一窗口”系統建設並將其用於跨境無紙貿易。《協定》推動在成員之間建立電子形式貿易數據和文件的跨境互認機制,並允許成員締結用於實施電子形式貿易數據和文件跨境互認的雙邊和多邊互認安排。《協定》還鼓勵各方努力採用國際標準以確保無紙貿易的兼容性,制定安全、保險和可靠的數據交換通信方式,並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和最佳實踐的制定工作。這些安排將有效提高本地區跨境無紙貿易的效率和透明度,大幅降低通關時間和成本。特別是在後疫情時代,可以幫助本地區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更加有效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挑戰,更好地參與國際貿易並提升競爭力。
問:請介紹一下《協定》在試點項目、經驗交流和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內容。
答:《協定》鼓勵各方在海關等有關機構之間開展電子形式貿易數據和文件跨境互認試點項目,鼓勵各方交流經驗,彙集最佳案例實踐,以幫助各方不斷完善和優化跨境無紙貿易管理體系。同時,《協定》鼓勵各方通過技術支持和援助開展能力建設,分享各自在無紙貿易便利化領域的最佳實踐,特別是積極考慮為最不發達國家和內陸國家提供能力建設支持。
問:《協定》在成員之間如何推進實施?
答:《協定》要求在亞太經社會框架下,成立無紙貿易理事會作為執行機構。理事會下設由各締約方高官組成的常設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協定》執行。常設委員會可設立專門工作組,開展具體領域合作。目前,理事會及常設委員會的成立工作已在亞太經社會秘書處牽頭下正式啓動。
在具體行動方面,各方一致同意,將進一步制定全面的行動計劃以推動《協定》實施。該行動計劃將包括為執行《協定》所需開展的所有具體行動和措施,以及各方開展相關行動和措施的時間表。
問:下一步中方將採取哪些措施推動《協定》實施?
答:近年來,中方已開展大量工作,推進跨境無紙貿易便利化進程。中方依照《海關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已在法律上承認了無紙化申報。早在2012年,中方就在全國開展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試點,經過多年探索和推廣,已經實現對全國海關所有通關業務現場和業務領域的全覆蓋,承認電子數據和紙質單證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協定》的生效實施將進一步助力中方完善在跨境無紙貿易領域相關法規和機制建設,加快優化信息基礎設施,不斷提升自身無紙貿易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中方將積極做好《協定》實施相關工作,包括推動各方早日按照《協定》要求成立無紙貿易理事會和常設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協定》的執行工作。推動各方加快制定具體合作領域相關標準,積極分享中方良好實踐和做法,一如既往地為更多成員加入以及實施《協定》提供能力建設支持。同時,中方也將進一步與各方以《協定》為平台,不斷加強跨境無紙貿易領域合作,推動《協定》為亞太地區無紙貿易規則形成和完善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