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日常行為也趨於規範,然而違規減持等各類不當行為還是偶有出現。今年上半年,包括藥明康德,熱景生物,丸美股份,國新能源4家上市公司的股東出現違規減持的情況,而禾望電氣日前也發佈公告稱,近期注意到股東丁文菁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
原實控人系丁文菁前夫 離婚轉讓股份後丁文菁簽字履行前夫減持承諾函
根據公告,禾望電氣原實際控制人之一夏泉波在IPO前取得公司股份20,547,000股,禾望電氣於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8月夏泉波與丁文菁簽署《離婚協議書》就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割等相關事項作出安排,根據夏泉波與丁文菁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夏泉波將其持有的公司6,300,000股股份轉至丁文菁名下,鑑於夏泉波持有的公司股份尚在鎖定,減持承諾期內,丁文菁簽署《承諾函》承諾就其該次取得的公司股份,將繼續履行夏泉波作出的股份鎖定、減持等承諾,《承諾函》部分內容如下:“上述鎖定期(鎖定期是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直接、間接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在發行人本次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滿兩年內,每年將向公司申報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及其變動情況,每年減持數量不超過其所持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前公司股份數量的15%,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股票發行價。如遇除權除息事項,上述發行價應作相應調整。如本人違反前述承諾事項,將由禾望電氣及時公告違反承諾的事實及原因,並向禾望電氣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並將在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情況下自公告日起10個工作日內啓動購回程序,購回數量不低於本人違反承諾事項賣出的股票數量;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諾事項而獲得收益的,所得收益歸禾望電氣所有,並將在獲得收益的10日內將前述收益支付給禾望電氣指定賬户;且自購回完成之日起自動延長持有全部股份的鎖定期至前述股份鎖定期滿後6個月;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諾事項給禾望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向禾望電氣或者其他投資者賠償損失。”
2020 年 7 月 28 日,夏泉波IPO前取得的20,547,000股全部上市流通,2021年4月26日,公司股東深圳市平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韓玉與盛小軍、夏泉波、柳國英簽署了股東一致行動關係《解除協議》,前述一致行動人自股東一致行動關係《解除協議》簽署生效之日起解除一致行動關係,後續將依照自身意願獨立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021 年 5 月 17 日,股東夏泉波將其持有的公司6,300,000股通過非交易過户的形式轉至丁文菁名下,過户完成後,丁文菁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6,300,000股。
公司於2017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因此根據股東丁文菁作出的承諾,其在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期間可減持公司股份額度為945,000股,在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期間可減持公司股份額度為 945,000 股。
丁文菁減持逾268萬股 面對違規事實卻拒不認錯
禾望電氣於 2021 年 8 月 31 日取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中登公司”)發送的股東名冊,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股東丁文菁持有公司股份 3,363,300 股,結合中登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發送的股東名冊中股 東丁文菁持有公司股份 6,050,000股,由此推算股東丁文菁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間累計減持公司股份 2,686,700 股,超過了其在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期間可減持的股份數額,合 計超出 1,741,700 股(因丁文菁不配合提供其 2021 年 7 月 28 日、7 月 29 日、7 月 30 日減持公司股份的數據,故丁文菁 2021 年 7 月 28 日、7 月 29 日、7 月 30 日減持公司股份的數據不包含在內)。
禾望電氣表示,股東丁文菁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後,公司及時向丁文菁發出 了《違反承諾減持股份及限期糾正告知函》,告知丁文菁限期糾正及時補救,然而截至公告日,股東丁文菁認為其減持系嚴格按照《證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合規減持,對違反承諾事項不予認可。股東丁文菁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及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利益,違反了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丁文菁自己作出的承諾。公司將採取法律措施追究丁文菁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的相關責任。
目前針對上市公司重要股東違規減持的處罰多以出具警示函為主,若未來能夠加入足夠力度的經濟處罰,勢必可以更好地約束股東日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