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披露公告自曝數億元關聯方違規佔用及違規擔保,公司股價在9月7日近乎跌停收盤。在本欄看來,吉鑫科技大股東不僅應該在規定期限內歸還上市公司違規佔用的資金,還應該補償因此黑天鵝事件而踩雷的投資者,不能讓大股東的違法成本太低。
吉鑫科技從報表上看貌似還不錯,畢竟截至二季度末每股淨資產還有2.61元,每股半年度收益也有0.105元,而且總股本也不足10億股,按照3.07元的最新股價計算,總市值也就是30億元上下,這樣一家相對袖珍的小盤股,業績也還可以,動態是市盈率不足15倍,怎麼就能走出如此疲弱的走勢?關鍵的因素還在於投資者對於公司管理層的誠信失去了信心,動輒就被關聯方佔用2.441億元,這些資金原本是要為吉鑫科技股東創造財富的,現在卻被關聯方無償佔用,而上市公司給出的處理意見僅僅是30天內歸還,如此低的違法成本,怎麼能不讓大股東們產生貪慾。
如果違規佔用資金僅僅是限期歸還了事,那麼偷竊是不是也就是限期歸之後就能當做沒事發生?本欄認為,吉鑫科技的關聯方實實在在的損害了其他股東的利益,而且給其他股東帶來了巨大的投資風險,而這一切,顯然與大股東的不負責任分不開,所以本欄認為,不僅僅要歸還挪用資金,還要數倍賠償給上市公司,不如此不足以平民憤,不如此不足以儆他人。
此外,受到損失的不僅僅是其他股東,在股價暴跌之前買入股票的中小投資者同樣遇到了無妄之災,大家本着價值投資的理念買入低價科技股,可是誰能想到剛買入就暴雷,如果是公司經營問題或者是市場環境的變化引發公司業績下滑,股價下跌,那麼投資者自然要買者自負,但資金被關聯方直接佔用,這就不是天災,而是人禍。所以,不明真相買入吉鑫科技股票的投資者同樣也應該受到補償。至於補償的辦法,可以讓從上市公司資金被佔用的時點算起,凡是高價買入的投資者都可以要求大股東按照買入價格回購股票,這樣才能讓中小投資者避免損失,同樣也讓那些想挪用資金的大股東們引以為戒。
對於資本市場的監管和處罰,本欄一如既往的堅定認為,犯錯誤的如果是大股東,就不要處罰上市公司,因為上市公司是全體股東的,誰犯錯就處罰誰,不要讓上市公司過多的退市,凡是能拯救的還是應該拯救,能自己復甦的還是要多給他們一些時間,但是犯錯誤大股東的持股一定要被處罰,要麼拿出來賠償給其他股東,要麼就用來在重組過程中用於鼓勵重組方的進入。當然,任何事情都必須要有法可依,所以管理層制定規則非常重要,資本市場無小事,不能讓大股東們因為監管處罰力度的不足,而讓他們不懼處罰。
北京商報評論員 周科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