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税人:
按照税務總局工作部署,深圳市税務局計劃於2021年5月31日正式上線新版出口退税申報系統。為便於納税人在新系統上線後順利辦理出口退税業務,現對新系統上線後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進行梳理,並分期進行介紹。本期結合目前系統測試情況對出口退(免)税備案變化內容進行介紹。
01、出口退(免)税備案申報流程發生變化
出口退税賬户託管貸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對企業出口退税賬户進行託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出口退税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綜税區試點一般納税人,是指按照《國家税務總局 財政部 海關總署關於在綜合保税區推廣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試點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9號)規定,綜合保税區完成備案後,區內符合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企業,可自願向綜合保税區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海關申請成為試點企業,並按規定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登記。
03、出口退(免)税備案變更表單發生調整
舊版申報系統打印《出口退(免)税備案變更申請表》時,表單包含變更前和變更後的內容。新版申報系統在打印出口退(免)税備案變更表單時,取消原《出口退(免)税備案變更申請表》,統一為《出口退(免)税備案表》,且表單上僅顯示的是變更後的數據項、社會信用代碼(納税人識別號)以及企業名稱。
04、出口退(免)税備案撤回表進行優化調整
新系統對《出口退(免)税備案撤回申請表》表格樣式進行調整,刪除“海關企業代碼”欄次。升級後,企業選擇對應的附送資料代碼,系統會自動帶出附送資料明細。
05、《撤回備案未結清退(免)税確認書》字段名調整
《撤回備案未結清退(免)税確認書》新增“承繼企業經辦人”欄目。
06、委託代辦退税備案申請/備案撤回表樣發生變化
(一)新增“法定代表人”字段。委託代辦退税的生產企業在填報委託代辦退税情況備案申請或委託代辦退税情況備案撤回申請表時,“法定代表人”字段填寫委託代辦退税的生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二)生產企業如要新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信息的,在填寫委託代辦退税情況備案表時,流程狀態選擇“1(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流程狀態選擇“2(變更)”。如要取消對綜服企業委託代辦退税業務的,需在獨立的“委託代辦退税情況備案撤回”模塊錄入信息。
07、“出口退税業務提醒信息申請”新增“填表人”“填表人身份證件類型”“填表人身份證件號碼”字段
以上為新申報系統出口退(免)備案變化內容,如在新系統使用過程中有疑問的,可與主管退税部門聯繫。相關內容如有變化,請以實際情況為準。
深圳市福田區税務局
2021年04月29日
來源:深圳福田税務
【來源:深圳福田税務】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