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柏林7月12日電(記者馬秀秀) 歐盟理事會10日通過了一項旨在加強電池和廢舊電池管理的新法規。該法規將規範電池從生產到回收和再利用的整個生命週期,並確保其安全、可持續和具有競爭力。
據介紹,新規將適用於所有電池,包括廢舊便攜式電池、電動車電池、工業電池等。新規對廢舊電池收集目標和義務、材料回收目標等作出規定。例如廢舊電池中鋰回收率到2027年年底達到50%,到2031年年底達到80%;到2025年底,鎳鎘廢舊電池的回收率為80%,其他廢舊電池的回收率為50%。
專家指出,新規將改變歐盟及其最大經濟體和電池中心德國對電池材料的處理方式,也意味着德國將迎來新的商機。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GTAI)電池專家Nicolas Brahami解釋道,新規涵蓋了電池的整個生命週期,並確保儘可能重複使用關鍵原材料。在歐盟內銷售的電池必須遵守可持續的生產實踐和負責任的回收流程,最終支持歐洲向低排放交通過渡。
“這也標誌着電池行業向第一個真正的閉環產業邁出了重要一步。”Brahami補充稱,該法規將鞏固歐盟,特別是德國,在整個電池材料價值鏈中的領先投資地位。“在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我們已經看到行業領先企業,尤其是回收行業的企業,對在德國投資新產能表現出濃厚興趣。”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是德國聯邦政府對外貿易和對內引資的機構。該機構為進入德國市場的外國公司提供諮詢和支持,並協助在德成立的企業進入外國市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