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交易“鬆綁” 實現全“綠”電消費
國網哈密供電公司黨員服務隊上門服務石城子光伏產業園弗光光伏發電廠。 陳建軍 攝
中新網烏魯木齊3月3日電 (胡培根)據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電力交易中心)3日消息,新疆解除了成交電量中新能源佔比不超13%的限制,客户購買新能源電力,不再需要與火電打捆配比,可實現全“綠”電消費,新疆新能源市場化交易再“鬆綁”。
據新疆電力交易中心交易部疆內交易組織專責易炳星介紹,以前新能源作為稀缺資源,為避免分配不均,只能與火電打捆參與交易。但經過“十三五”的快速發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裝機3561萬千瓦、年發電量585億千瓦時,規模連續5年擴大。且各市場主體購買新能源電量訴求日益強烈,新能源已經具備獨立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條件。
據瞭解,目前新疆2021年首批電力市場化交易已經實施,受上述措施影響,今年新疆首批電力直接交易中,新能源電量達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7%,佔首批成交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規模創歷史新高。據統計,今年前兩個月,有16家電力客户全部用上新能源電力,市場交易電量逾100億千瓦時,已超新疆2020年全年新能源電量交易規模。
多年來,新疆持續探索新能源消納方式。2016年3月,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成立以來,不斷創新市場化交易品種,推動各類型新能源替代交易,實現電力市場化交易全准入,全力促進新能源消納。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新疆電力交易中心累計組織169批次電力市場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替代交易21批次535億千瓦時,2600家各類市場主體從中受益,極大地促進了新能源的發展和消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