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被列入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合計215.27萬元
樂居財經 孫肅博 9月6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被執行人,案號分別為(2022)湘0112執4415號、(2022)湘0112執4404號、(2022)湘0112執4413號、(2022)湘0112執4403號、(2022)湘0112執4397號,執行標的分別為510254元、205820元、1025002元、205820元、205820元,執行法院均為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
據樂居財經查閲,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1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為林騰蛟,註冊資本為405007.3315萬元人民幣,公司業務聚焦房地產主業,圍繞地產開發、資產管理、產業運營、城市更新等業務板塊。2002年,該公司於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碼:000671)。截止發稿,陽光城(000671.SZ)跌0.45%,報2.23元/股,總市值92.33億元。
2022年上半年,陽光城全口徑銷售金額244億元,同比下降75.92%;權益銷售金額156.28億元,同比下降75.91%;實現營收92.55億元,同比下降69.08%;淨虧損35.65億元。
8月30日,陽光城(000671.SZ)發佈關於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
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除已披露過的訴訟、仲裁案件外,陽光城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收到相關法院執行文書涉及正在執行的案件金額合計為16.02億元,佔陽光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81%。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陽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合計金額約133.23億元的事項正與金融機構或其他合作方進行談判。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