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間,發改委再次連發三文,介紹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赴河北秦皇島港、河北曹妃甸港督導煤炭保供穩價工作,以及赴河南煤炭儲配交易中心鶴壁園區調研的情況。
圖片來自國家發改委官方微信
隨後,證監會在官網發佈的答記者問也表示,今年以來,受供應緊張、需求旺盛等因素疊加影響,動力煤等主要大宗商品期現價格同步上漲。為進一步服務大宗商品保供穩價,強化期貨市場監管,證監會將積極主動、多措並舉,堅決抑制過度投機,杜絕資本惡意炒作。同時,保持對期貨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加大對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市場良好秩序。
10月21日,國家能源集團官網發佈消息,國家能源集團當天召開保供專題會議。會議要求,煤炭產業帶頭推動煤炭價格迴歸合理水平,堅決執行煤炭限價政策,5500大卡港口平倉價不超1800元/噸,並據此倒推核心區外購煤採購指導價格,同時嚴格兑現落實所有長協合同,落實發電供熱企業煤炭中長期合同全覆蓋。
此前,10月19日晚,發改委罕見連發三文,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實行干預措施,提出將充分運用《價格法》規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對煤炭價格進行干預的具體措施。此外,發改委還強調依法加強監管,嚴厲查處資本惡意炒作動力煤期貨。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對紅星資本局表示,發改委對煤炭價格的干預是經常性的,包括召開會議、約談企業等都屬於干預,只不過這次發改委的態度更強硬。“今年是‘非常時期’ ,要注意這個定義,不是每年都像今年這樣形勢嚴峻。”林伯強説。
林伯強表示,此次發改委釋放的信號,顯而易見是“打壓煤價”。對於煤價暴漲的現狀肯定能有效抑制,從最近兩天動力煤、焦煤期貨價格的下跌也能看出來,現貨價格也會逐步下行。
按照《價格法》,發改委對煤炭價格干預的手段會有哪些?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鬍鋼告訴紅星資本局,依據《價格法》第三十條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干預措施。
“按照《價格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並以違法所得倍數計算罰款額。”胡鋼繼續説到。
在多重組合拳下,前期瘋狂的煤炭期貨價格急劇降温。10月21日開盤,動力煤期貨主力合約跌幅11%,連續第二個交易日跌停,報1587.4元/噸;至下午收盤,焦煤和焦炭期貨主力合約均告跌停,跌幅12%。但A股市場上,煤炭股有所反彈,板塊漲幅一度超過4.5%。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強亞銑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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