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上而下的變革背景下,基層軍工科研單位的傳統發展環境日趨狹窄。因不同時期對軍工科研生產能力的需求不均衡,長期保有高需求期水平的專有軍工體系成本過高。而軍民結合、寓軍於民被認為是更好的解決辦法,既有利於國民經濟,也符合軍方長期利益——全部工業體系皆可軍用且成本很低。隨着我國民用工業體系的發展,這個進程正在加快。典型的自上而下變革反映在國家軍工採購思路和辦法的變化上,軍工科研單位在這一進程中的直接感受是費用越來越低、競爭逐漸加劇,傳統發展環境日趨狹窄。
產業化發展,是主動應變的理性之路。企業化發展(依靠競爭性服務能力、按照市場化方式運營),以及向國民經濟領域延伸關聯服務範圍,是軍工單位應對軍工體系變革的必然選擇。而作為科研院所,企業化發展的做法除具有很多共性方面之外,產業化發展是其中最具有整體帶動意義的院級層面的戰略性工作。軍工科研院所進行科研產業一體化發展,是國家軍民結合體系的微觀對應。
良好的發展模式是避免產業化發展誤區的關鍵。創新型企業的資源和能力構成是“強科研 強產業”。當前,我國一些生產型工業集團公司通過構造科研創新體系,在原來“強產業”基礎上構造“強科研”,以向創新型企業轉型;與此同時,很多科研院所通過產業化發展,在原“強科研”基礎上構造“強產業”,是從另一個路徑向創新型企業轉型——因此長期看,產業化發展是軍工院所向創新型企業轉型的戰略主線,也符合國家的變革取向。
但在軍民結合體系未實際形成之前,可能會在過程中面臨這樣的矛盾:長期看上級主體必須鼓勵科研院所產業化發展,但產業化發展過程中又可能影響到軍工任務。該矛盾反映在各類上級管理主體的行為上,在不同情境下他們就會做出不一致、甚至相反的強調。——很多軍工科研院所因此對產業化政策產生困惑、行動猶豫(詳細探討見《軍民融合:尋求軍工科研院所體制改革的突破邏輯》一文)。
實際上這只是“產業化發展模式”問題,是方式問題,不是方向問題。在軍民結合體系未實際形成併發揮功能之前,作為軍工科研院所,研究院產業化發展的目的不可能經濟優先,而應該將產業化發展看成是形成強大軍工科研和軍工生產能力的方式——通過科研能力和產業化能力的相互強化實現更加強大的軍工服務能力。如果因產業化影響了科研,則有悖於向創新型企業發展的目標;如果因產業化影響了軍工任務,則有悖於產業化發展的階段性目的。
從世界範圍看,“強科研 強產業”的創新型企業很多,它們的存在早已證明科研和產業化發展並非是天然矛盾。只是在轉型過程中,科研院所必須處理好產業化發展的模式問題,否則很容易陷入產業化發展的“陷阱”——產業公司小、散、亂,發展緩慢;科研人員受干擾嚴重,發展基礎遭侵蝕(詳細探討見《軍工科研院所產業化Ⅱ:以組織模式為主要承載,系統解決產業化發展模式問題》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