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選層調層和精選層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介紹

■新三板改革:“三板新風 攜手向前”(二十五)

哪些情形會觸發精選層企業的降層?

精選層的降層情形總體上與進入條件對應設置,包括財務狀況惡化、公眾化水平或股權分散度不足以支撐公司股票繼續在精選層繼續掛牌交易、因企業未能規範運作導致受到違法違規處理等。在具體的條件設定上,降層情形低於進入條件,與創新層同樣分為“定期降層和即時降層”兩類。這一安排既包容企業正常的業績波動,保持精選層公司情況總體穩定,同時也保證精選層公司質量,及時出清精選層中不符合條件的企業。

精選層的定期降層情形主要為財務方面,如業績大幅下滑、期末淨資產為負值、最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即時降層情形主要為公眾化水平和規範運作方面。其中公眾化水平相關指標,主要包括連續60個交易日股東人數均低於200人、公眾股東持股比例均低於25%(股本4億股以上的低於10%),股票每日收盤價低於1元等情形,主要考慮是精選層公司在進入時即設定公眾化水平和股權分散度的底線要求,經過連續競價交易後,若股東人數或股權分散度不升反降,説明市場認可度嚴重欠缺,應當給予降層。此外,精選層公司因未能規範運作,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被採取了較為嚴重的違規處理措施的,已不符合精選層公司的規範性要求,應予以降層。

精選層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設立的目的及主要要求有哪些?

自2001年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以來,獨立董事制度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髮揮了較大作用。此次《獨立董事指引》的制定,是在借鑑上市公司治理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了掛牌公司實際情況,設置了獨立董事差異化監管安排,進一步完善掛牌公司治理結構,充分發揮公司獨立董事的作用。指引從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權利和義務、備案與管理等多方面進行了規制,主要要求包括:

一是差異化監管要求。由於精選層公司的公眾化程度相較於基礎層、創新層公司高,目前僅要求精選層公司必須聘任2名以上的獨立董事且須至少有1名是會計專業人士,基礎層、創新層公司不做強制性要求;二是能力方面的要求。獨立董事應具備掛牌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全國股轉系統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最近三年內在境內上市公司、創新層或精選層掛牌公司擔任過獨立董事。此外,以會計專業人士身份被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應具備較豐富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要求獨立董事任職均應具備獨立性且不得存在相關不良記錄;三是權利義務及備案程序方面。明確了獨立董事行使特別職權和發表獨立意見等具體內容,並對獨立董事備案流程進行了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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