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品交易新增總槓桿率要求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7月1日,銀保監會網站消息,銀保監會於近日發佈了《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規定》,並同步修訂了《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辦法》和《保險資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規定》。
其中,《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辦法》由原來的36條增加為37條。調整的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保險資金運用衍生品的目的,刪除期限限制,具體期限根據衍生品種另行制定。二是強化資產負債管理和償付能力導向,根據風險特徵的差異,分別設定保險公司委託參與和自行參與的要求。三是新增保險資金參與衍生品交易的總槓桿率要求。四是嚴控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和利益輸送等行為。
新京報貝殼財經編輯 趙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