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鴻 6月15日,皮阿諾發佈公告稱,公司及子公司作為銷貨方將向購貨方銷售商品所產生的部分應收賬款轉讓給合作機構,該機構根據受讓合格的應收賬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公司及子公司擬開展保理業務的合作機構為國內商業銀行、商業保理公司等具備相關業務資格、無關聯關係的機構,具體合作機構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合作關係及綜合資金成本、融資期限、服務能力等綜合因素選擇。
業務申請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每筆保理業務期限以單項保理合同約定期限為準。保理融資金額累計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含本數)。
本次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將有利於縮短應收賬款回籠時間,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應收賬款管理成本,改善資產負債結構及經營性現金流狀況,可保障公司日常經營資金需求,有利於公司業務的發展,符合公司發展規劃和公司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