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0日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於昨日公佈的《關於對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沈東軍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上證公監函〔2020〕0101號)顯示,經查明,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紳通靈”,603900.SH)於2020年5月19日上午在上證e互動平台回答投資者提問時稱,公司非常關注網紅直播帶貨這一新興營銷模式,並積極探索,目前正在與薇婭授權的公關公司洽談相關合作,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公司做出上述回覆後,公司股票價格於5月19日、20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
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公司分別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及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自2020年4月29日通過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薇婭授權的杭州謙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正式開始洽談相關合作事宜,目前尚未簽署正式協議,合同內容及金額尚未確定,該事項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線上業務佔比分別為2.73%和5.06%,比例相對較小,預計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和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上述公告披露後,公司股票價格於2020年5月22日、5月2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
上交所認為,消費品行業中通過網紅直播的電商渠道銷售模式受到市場及媒體廣泛關注,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發佈相關敏感信息,且未作出具體有針對性的風險提示,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
上交所判定,萊紳通靈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4條、第2.7條以及上交所《關於啓用“上證e互動”網絡平台相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總裁兼代董事會秘書沈東軍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第3.2.2條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上交所認定,鑑於公司在上證e互動回覆時,對於相關重大事項存在不確定性進行了一定風險提示,可酌情予以考慮。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決定對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總裁兼代董事會秘書沈東軍予以監管關注。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萊紳通靈成立於1999年11月22日,註冊資本3.40億元,於2016年11月23日在上交所掛牌,當事人沈東軍為法定代表人、實控人、董事長、大股東、總裁,截至2020年6月30日,沈東軍持股1.06億股,持股比例31.16%。
當事人沈東軍,自2015年1月12日至今任萊紳通靈2屆董事長,任期至2021年1月7日,自2015年1月12日至今任總裁。公司2019年年報顯示,沈東軍任公司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兼任傳世美璟執行董事,1999 年至今任公司總裁。
萊紳通靈於2020年5月21日發佈的《關於股票交易風險的提示性公告》顯示,公司股票於2020年5月15日、18日和19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並於2020年5月20日漲停。公司近3個交易日平均換手率4.05%,明顯高於前期水平。截至2020年5月20日收盤,公司動態市盈率為70.17倍,高於黃金珠寶平均市盈率42.14倍(剔除行業市盈率為負數的企業)。
公司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3.19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20.7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6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30.29%;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21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51.8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90.05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86.58%。
截至今日午間收盤,萊紳通靈報8.36元,跌2.56%,成交額1987.76萬元,換手率0.69%。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規定: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4條規定: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漏。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7條規定: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應當內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不能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的,應當在公告中作出相應聲明並説明理由。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4條規定: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並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承諾:
(一)遵守並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二)遵守並促使本公司遵守本規則及本所其他規定,接受本所監管;
(三)遵守並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認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和應當作出的其他承諾。
監事還應當承諾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其承諾。
高級管理人員還應當承諾,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經營或者財務等方面出現的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5條規定:董事應當履行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原則上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以合理的謹慎態度勤勉行事,並對所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應當審慎地選擇受託人;
(二)認真閲讀公司各項商務、財務會計報告和公共傳媒有關公司的重大報道,及時瞭解並持續關注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和公司已經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得以不直接從事經營管理或者不知悉有關問題和情況為由推卸責任;
(三)《證券法》、《公司法》有關規定和社會公認的其他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2.2條規定:董事會秘書應當對上市公司和董事會負責,履行如下職責:
(一)負責公司信息對外公佈,協調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組織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守信息披露相關規定;
(二)負責投資者關係管理,協調公司與證券監管機構、投資者、證券服務機構、媒體等之間的信息溝通;
(三)組織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會議,參加股東大會會議、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及高級管理人員相關會議,負責董事會會議記錄工作並簽字;
(四)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開重大信息泄露時,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
(五)關注媒體報道並主動求證報道的真實性,督促公司董事會及時回覆本所問詢;
(六)組織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規則及相關規定的培訓,協助前述人員瞭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
(七)知悉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時,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違反相關規定的決策時,應當提醒相關人員,並立即向本所報告;
(八)負責公司股權管理事務,保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資料,並負責披露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情況;
(九)《公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規定:本所對本規則第1.5條監管對象實施日常監管,具體措施包括:
(一)要求發行人、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對有關問題作出解釋和説明;
(二)要求公司聘請相關證券服務機構對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
(三)發出各種通知和函件等;
(四)約見有關人員;
(五)暫不受理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出具的文件;
(六)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七)向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
(八)其他監管措施。
公司、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等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接受並積極配合本所的日常監管,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回答本所問詢,並按要求提交説明,或者披露相應的更正或補充公告。
以下為原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監函〔2020〕0101號
關於對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沈東軍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
當事人:
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簡稱:萊紳通靈,A股證券代碼:603900;
沈東軍,時任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兼代董事會秘書。
經查明,2020年5月19日上午,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紳通靈或公司)在上證e互動平台回答投資者提問時稱,公司非常關注網紅直播帶貨這一新興營銷模式,並積極探索,目前正在與薇婭授權的公關公司洽談相關合作,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公司做出上述回覆後,公司股票價格於5月19日、20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
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公司分別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及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自2020年4月29日通過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薇婭授權的杭州謙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正式開始洽談相關合作事宜,目前尚未簽署正式協議,合同內容及金額尚未確定,該事項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線上業務佔比分別為2.73%和5.06%,比例相對較小,預計該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經營和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上述公告披露後,公司股票價格於2020年5月22日、5月2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
其時,消費品行業中通過網紅直播的電商渠道銷售模式受到市場及媒體廣泛關注,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公司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發佈相關敏感信息,且未作出具體有針對性的風險提示,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4條、第2.7條以及本所《關於啓用“上證e互動”網絡平台相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總裁兼代董事會秘書沈東軍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第3.2.2條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鑑於公司在上證e互動回覆時,對於相關重大事項存在不確定性進行了一定風險提示,可酌情予以考慮。
鑑於上述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我部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總裁兼代董事會秘書沈東軍予以監管關注。
公司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規範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範運作,並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