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香港與東盟自貿及投資協定涉印尼部分將於下月初生效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社香港6月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6月3日表示,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的《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中涉及印尼的部分將於7月4日生效。

在《自貿協定》下的貨物貿易方面,印尼將逐步減免對香港原產貨物實施的關税,涵蓋香港不同類型的貨品,包括珠寶、服裝及衣服配件、鐘錶和時鐘、玩具等。香港商號如欲為出口到印尼的香港貨物取得上述的優惠關税待遇,須符合有關的優惠產地來源規則和相關規定,並向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工貿署)或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的機構就其貨物申請產地來源證。

在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自貿協定》下於印尼享有更佳的商機和取得市場準入的法律保障,涉及不同的服務界別,包括商業服務、建造及相關工程服務,以及旅遊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這些都是香港具有傳統優勢或具進一步發展潛力的行業。

在《投資協定》下,印尼將給予香港企業在當地的投資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資實體提供保護和保障,並承諾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印尼亦會在投資被徵收或因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資損失時,按《投資協定》商訂的標準,給予在當地投資的香港企業相關補償。

隨着涉及印尼的部分生效,《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涉及八個東盟成員國(即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部分均告生效。有關涉及餘下兩個東盟成員國(即文萊和柬埔寨)的部分的生效日期將於確實後再作公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