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對鐵礦石期貨合約實施交易限額制度

6月15日,大商所發佈了《關於在鐵礦石期貨合約上實施交易限額制度的通知》,對鐵礦石期貨合約實施交易限額制度。

據通知,自2020年6月16日交易時(即6月15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户在鐵礦石期貨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30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户當日在鐵礦石品種所有期貨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同時,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賬户按照一個賬户管理。

據瞭解,今年以來,受外礦發運量減少、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國內生產需求旺盛及宏觀經濟金融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鐵礦石價格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波動。今年初至6月12日,鐵礦石主力合約結算價上漲16%,由於鐵礦石進口量大,在疫情防控形勢下,各方關注度較高。但市場分析人士指出,整體看,目前鐵礦石期貨市場運行穩健,截至6月12日,今年鐵礦石期貨日均成交、日均持倉量分別為115.14萬手、93.80萬手,同比分別增長0.46%、12.86%,成交持倉比保持在1.21的水平、低於去年同期1.36的水平。

儘管如此,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大商所從守住不發生重大金融風險和保障市場穩定發展大局出發,切實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於6月2日發佈了市場風險提示函,提示會員單位切實加強投資者教育和風險防範工作;此後交易所監察部負責人又回應媒體記者提問,再次就強化市場監管、確保市場穩定運行闡述了觀點。此次大商所在鐵礦石品種上實施交易限額制度,是交易所進一步維護、鞏固鐵礦石期貨市場穩定運行和發展態勢的又一舉措。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此次鐵礦石期貨實施交易限額制度,明確會員或者客户在期貨品種上當日開倉的最大數量,有利於抑制單個客户單日在該品種上開倉或交易量過高、進而在一些時點可能對盤中價格形成擾動的情況,將會更好地維護市場秩序。

據記者瞭解,交易限額制度是國際衍生品交易所採用的風控措施之一,2016年以來國內商品期貨交易所開始實施,《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對交易限額制度進行了規定,交易所曾在鐵礦石等黑色系品種上實施過交易限額制度,制度在提前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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