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總是被人們拿來爭論:多層和高層,哪個更宜居?
支持多層住宅的人認為,房子越低,密度越低,一棟樓裏的住户加起來也沒多少,實用面積大,公攤小,很多老小區的物業費也很低,多層樓房之間的遮擋時間短,每個樓層的採光和日照都很充足。
支持高層住宅的人覺得,大部分多層小區房齡時間較長,設施陳舊,户型設計不合理,通風、配套都無法跟高層相比,物業服務也不夠專業。
最關鍵的原因是:除了洋房等改善產品外,大部分多層住宅沒電梯。
電梯看起來是小事,卻是影響一個家庭生活起居的核心問題,尤其是年齡較大的老人,走樓梯顫顫巍巍,幾步路都得有人攙扶,怕走樓梯危險,甚至常年不下樓、不出門,一部電梯,成了“懸空老人”們提高生活質量的“剛需”。
值得慶幸的是,今年起,多層房全面加裝電梯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以上海為例,近日房管局組織召開全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會議,其中提到了兩個“全覆蓋”。
一是可行性評估,要指導街鎮儘快完成小區加裝電梯可行性評估的全覆蓋。
二在目標任務,要實現各區每個街鎮有加裝電梯啓動實例的全覆蓋。
此外,近日松江首批老房加裝電梯項目簽約,實現“0”的突破,老年居民告別“下樓難”。
除了上海,北京、江蘇、浙江也都在推進多層住宅加裝電梯。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發佈25項地方標準,其中,《住宅設計規範》規定,四層及四層以上新建住宅建築或住户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米的新建住宅建築,必須設置電梯。
江蘇發佈《住宅設計標準》修訂的徵求意見稿,將設置電梯的標準提高,明確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層在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米時,必須設置電梯並滿足無障礙使用要求。
此前浙江省住建廳發佈新版《浙江省住宅設計標準》,明確“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米時,必須設置電梯。”
很明顯,不管是老房子,還是以後的新建多層住宅,電梯正在各個省市加速普及,現在還是京滬深、江浙等發達地區為主,後續中西部省會城市、三線以下城市,都會實現多層房子加裝電梯,方便居民上下樓。
但是,加裝電梯説起來容易,真正實施起來卻難上加難,有人甚至把“裝電梯”稱為“小區萬難事之最”。
之前看到一個新聞,濟南一棟老房子樓門電梯從三層開始加裝,採用錯層入户方案,樓上業主已經全部同意了也相繼通過了規劃、住建部門的審批,但是隔壁單元樓的各種反對,街道辦在中間也很為難,導致項目須重新審批,施工進度一直拖着,留着挖到一半的電梯井荒廢在小區裏,成了爛攤子。
更讓人感到頭疼的,是所謂的“一票否決”。
很多城市在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中,都規定需要“加裝電梯棟業主90%以上同意”,同時還有一個條件:“未簽訂改造協議的業主無激烈反對意見”。
什麼叫“無激烈反對意見”?我們看到現實的案例中,反對加裝電梯的低層住户,意見沒有不激烈的,如果按照這樣的規定執行,很多地方即便想裝電梯,也是有心無力。
正是看到了裝電梯的難度,才有越來越多的地方發佈新規,加裝電梯不再實行“一票否決”,就算有個別業主反對也沒用。
近日發佈的《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手冊》明確,滿足以下三項條件的,即可開展加裝電梯工作。
1,有意願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具有佔有和使用該住宅的權利,並能夠出示相關證據;
2,擬加裝電梯的住宅應滿足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建築節能等規範、標準要求。
3,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經專有部分佔該單元住宅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且其他業主不持反對意見,即可實施。
以前北京的規定是需要全體業主同意,此次直接降到了三分之二,哪怕不簽訂加裝電梯的協議,一票否決式的反對,也是無效的。
當然,低樓層業主用不到電梯,加裝也對一樓居民造成了不利的居住體驗,在實踐中,除了“反對無效”的硬性規定外,不能讓低層業主出資,在電梯開工前,建設方也需要對一樓業主給予補償。
住建部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老小區改造規模將翻倍,各地計劃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9萬個,涉及居民近700萬户。
目前國內有16萬個老舊小區,未來改造的規模可能高達4200多萬户家庭,總計建築面積達到40億平米,預計總投資額達到5萬億,每年投資額能達到1萬億以上。
可以預見的是,隨着“舊改”的加速推進,未來會越來越多的城市,放鬆加裝電梯的種種限制,多層住宅由此可能會迎來“第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