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柏可林6月19日報道:上證綜合指數發佈於1991年,是A股市場第一條股票指數,核心編制方法沿用至今。6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宣佈,將於2020年7月22日修訂上證綜合指數的編制方案。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修訂多有呼聲,類似“上證綜合指數失真”、“未能充分反映市場結構變化”等意見頻頻出現,今年兩會期間,包括代表委員在內的市場專業人士再次提議對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法進行完善。為充分響應市場呼聲,上交所、中證指數公司在充分聽取市場意見、研究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變化、借鑑指數編制國際經驗基礎上,持續研究並慎重啓動了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修訂工作。
    據悉,此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修訂充分借鑑國際指數編制修訂經驗,立足境內市場發展實際,剔除風險警示股票、延長新股計入指數時間,並納入科創板上市證券,有利於上證綜合指數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
    業內人士認為,隨着科創板市場平穩發展,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數量和規模持續增長,科創板上市證券按修訂後規則納入,有助於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代表性。
    為什麼對新股計入上證綜合指數時間進行調整?
    新股計入指數的時間是上證綜合指數重要的基礎安排,諸多市場專業人士認為當前上市第11個交易日計入新股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的表徵準確性與穩定性。在充分借鑑國際代表性指數有益經驗,客觀分析境內新股市場特點的基礎上,對新股計入上證綜合指數進行調整。
    當前A股市場新股上市初期存在“連續漲停”及高波動現象。2014年至2019年,滬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後平均連續漲停天數為9天,217只新股連續漲停天數超過10天,新股以漲停價計入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客觀反映市場真實表現。2010年至2019年,滬市新股1年內平均收益波動率約為同期上證綜合指數的2.9倍,計入高波動新股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的穩定。
    因此,將新股計入上證綜合指數的時間延遲至上市1年後。考慮到大市值新股價格穩定所需時間總體短於小市值新股,為保持上證綜合指數的良好代表性,對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排名滬市前10位的大市值新股實行上市滿3個月後計入。
    為什麼上證綜合指數樣本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ST、*ST)的股票,是否會影響綜合指數的定位?
    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了風險警示制度,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存在較高風險,基本面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投資價值受到影響,難以代表上市公司主流情況。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有利於上證綜合指數更好發揮投資功能,更好反映滬市上市公司總體表現。
    諸多國際主要綜合指數樣本範圍只包括市場絕大多數股票,如納斯達克綜合指數剔除納斯達克市場作為第二上市地的股票,STOXX歐洲全市場指數、恆生綜合指數只涵蓋市場市值95%的股票。截至5月底,上證綜合指數樣本中包含85只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合計權重0.6%。因此,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不會影響其綜合指數定位。
    為什麼將科創板證券納入上證綜合指數樣本空間?
    自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創板證券上市至今,上交所已持續跟蹤評估近一年時間,科創板整體運行平穩,已成為滬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創板證券計入上證綜合指數的必要性日益凸顯。
    科創板上市公司涵蓋諸多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證券的計入不僅可提高上證綜合指數的市場代表性,也將進一步提升上證綜合指數中科創型新興產業上市公司的佔比,使上證綜合指數更好反映滬市結構變化。
    考慮到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涉及新股計入時間的調整,科創板證券按照修訂後的規則納入上證綜合指數,有利於保障上證綜合指數規則的穩定性與連續性。
    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是否會影響指數的連續性,是否會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
    據介紹,本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借鑑國際代表性指數編制調整的做法,擬採用無縫銜接的方式進行,即指數編制方案變更生效日點位與前一交易日點位無縫銜接,生效日實時點位基於前一交易日收盤點位及樣本股當日漲跌幅計算。因此,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不會影響上證綜合指數的連續性,不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