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等行為 華夏銀行領罰110萬元

因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等行為 華夏銀行領罰110萬元

  銀保監會9月4日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華夏銀行因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長期未發現異常掛賬情況、長期未處置風險監控預警信息,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110萬元。此外,銀保監會還對1名責任人員(已被判處刑罰)給予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對6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這不是華夏銀行今年第一次領到“百萬元級別”罰單。今年1月,華夏銀行廈門分行因利用銀行承兑匯票業務虛增存貸款業務規模、代付易結算業務開展不符合監管規定、普惠龍E貸款業務模式不符合監管規定被廈門銀保監局罰款670萬元,並責令該分行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此外,華夏銀行天津分行因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轉本行定期存款等案由被天津銀保監局罰款100萬元。

  今年6月,華夏銀行杭州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貸後資金管控不嚴,貸款資金違規轉為本行銀承保證金等案由被浙江銀保監局罰款60萬元;華夏銀行北京分行因同業投資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北京銀保監局罰款50萬元。

  今年5月,華夏銀行瀋陽分行因違法發放個人貸款、浮利分費、發放貸款作為銀行承兑匯票保證金被遼寧銀保監局罰款70萬元;

  今年3月,青島銀保監局公佈的兩張罰單顯示,華夏銀行青島平度支行因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被罰款30萬元;華夏銀行青島城陽支行因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被罰款30萬元;此外,華夏銀行煙台分行因授信資金監測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煙台銀保監分局罰款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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