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潮汕首富“藥王” 警方帶走!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財經

本平台法律顧問 |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林塭豐

來源 |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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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媒體稱為“藥王”

卻因公司造假900億轟動資本界

近日,康美藥業實控人馬興田

在深圳被警方帶走

康美藥業實控人馬興田被帶走

去年鉅虧46億

7月9日晚,ST康美在上交所發佈公告稱,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家屬的通知,馬興田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南都記者獲悉,警方已將馬興田帶走,以配合證監會調查。

ST康美在公告中稱,馬興田自2020年5月已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加強公司管理,確保各項業務持續穩定開展。

   

康美藥業的多項造假質疑被坐實。2019年8月,經中國證監會認定,2016年至2017年期間,康美藥業涉嫌通過仿造、變造增值税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約300億元,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達886億元。

對此,證監會依法對康美藥業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決定對康美藥業責令改正、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馬興田等21名責任人員處以9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

據ST康美6月18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報告期內虧損46億元。在此之前,ST康美因預虧金額多次發生變動而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今年受疫情影響,最後截止時間有所放寬。在此情況下,ST康美將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披露日期由4月30日延期至6月18日披露。在披露經審計的2019年年度報告之前,ST康美多次修正業績預告,虧損金額持續擴大。

6月3日晚間,ST康美再度修正業績預告,2019年度預計虧損金額擴大至46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約為-48.31億元。

回顧起造假史

要從2018年開始説起

昔日白馬股的造假史

財務造假累計近900億

被立案調查前,康美藥業被譽為中國股市的白馬股,作為中國醫藥行業的“領頭羊”,是A股最有名的醫企之一。

2018年上半年時,康美藥業的市值一度超過1200億元,僅次於恆瑞醫藥。2019年5月財務造假案曝光後,總市值跌至127億元,較高位縮水逾九成。

2018年開始,康美藥業多次被質疑財務造假及其實控人操縱股價,當年12月28日,康美藥業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19年4月30日,康美藥業連發20 多項公告,自曝財務數據會計差錯,稱2017年營收多計88.98億元,貨幣資金多計299.44億元等多項財務差錯。300億貨幣資金不翼而飛,康美藥業的虛假操作震驚了整個資本界。

此後

證監會的調查顯示

康美藥的造假手段更為“誇張”

2016年至2018年年報和2018年半年報中,公司均虛增營收分別達89.99億元、100.32億元、84.84億元,共計約300億元;虛增貨幣資金分別高達225.49億元、299.44億元、361.88億元,共計約900億元。

此外,2016年至2018年年報,公司三年間累計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116.19億元用於購買股票、替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償還融資本息、墊付解質押款或支付收購溢價款等用途,但是並未按規定披露,出現重大遺漏。

一個“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的上市公司造假窩案被公之於眾,造假金額創A股30年曆史紀錄。

律師:

不排除轉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最高刑期為三年

對康美實控人被警方帶走一事,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表示,馬興田此次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不排除康美藥業馬興田案件由行政調查轉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雖然上述罪名早在2006年,隨着《刑法修正案六》審議通過就已經存在,但現實中,其實該罪名很少使用。近期最出名的案例就是上海第三中院針對上海中毅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規案件作出判決,四名責任人分別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據説是上海首例提起公訴並判刑的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案件。

這個罪名,其實不僅僅針對上市公司從業人員,所有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和企業,都可能涉嫌觸犯上述罪名。當然,在涉及與上市公司從業人員有關的刑事案件罪名中,這個罪名相對較輕,雖然觸發這個罪名以違規披露導致嚴重後果為前提,但法定責任卻相對較輕,最高刑期三年,最高罰款金額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