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存量風險居高不下 賈康:相關部門需總結教訓儘快緩解矛盾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如今用來形容國內的P2P網貸顯得再合適不過。
2007年,國內第一家P2P網貸公司正式誕生;2012年,整個行業迎來了爆發式快速增長;2016年,監管大幕正式拉開。前後十餘年的時間,國內的P2P網貸經歷了從高光到崩塌的全過程。
今年4月下旬,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與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認為,雖然互聯網金融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很大成績,但也要看到,現階段的形勢仍然十分複雜,尚有一些問題未根本解決。例如,在營機構“三降”工作進展緩慢,後續處置困難很大;停業機構存量風險仍處高位,“退而不清”、“退而難清”問題突出,風險化解可能需要較長時間。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涉及到互聯網金融的話題討論並不多,但是,P2P網貸存量風險居高不下的事實卻不容忽視,客觀上要求各個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協同配合,積極主動參與化解風險,切實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這期間,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前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在社交媒體上先後轉發的三條關於呼籲對P2P網貸風險加強整治的文字,便引來了網友大量的點贊留言。
對此,《華夏時報》記者對賈康進行了專訪,相信反思P2P網貸發展由盛轉衰的過程對於完善中國金融治理體系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P2P網貸經驗教訓亟待總結
P2P網貸作為一種舶來品,自2007年進入中國,一直到2016年才出現專門針對P2P網貸行業的正式監管辦法,法律的空窗期一直持續了九年時間。業界認為,這種監管政策的滯後,導致P2P網貸在經歷野蠻成長過程後,呈現風險積累和集中爆發的局面。
賈康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指出,P2P網貸最初被視為一種“互聯網+”在金融領域的創新,之後又因為具備全民廣泛參與、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創業等特點,無形之中往往被輿論界賦予了“普惠金融”的特徵。而這個模式現在看起來,已經被證實在中國要非常審慎,簡單模仿國外做法行不通。
據瞭解,目前很多地區,包括甘肅、雲南、河北、四川、重慶、河南、山東、湖南等八個省市對轄區內P2P網貸平台進行了全面的取締清退。
“初期若完全不允許嘗試新機制,包括一開始探索P2P,看起來是控制了風險而沒有給出創新的彈性空間,就帶來了一種所謂防風險所形成的風險,沒有創新發展的第一動力了,那我們的現代化事業的發展無從談起,所以這其中包含一種辯證的關係。”賈康認為,現在很多地方已經明確宣佈不再發展P2P了,避免出現新的麻煩,這在當前階段有必要,但以後的大方向是P2P在中國完全和永遠禁止嗎?這話也不能説得那麼極端。
因此,在進一步談到監管的問題時,賈康認為,最初對於一個創新的事物,監管部門允許存有試錯的空間,在大家普遍不知道它具體怎樣的情況下,作為監管部門也不知道怎樣定規矩,所以不能因為它有風險就完全不允許進行嘗試。
“監管體系的創新要堅持於發展創新中規範,於規範中發展創新。”兩件事情結合的順序不能做反,允許試錯,要有彈性創新的空間,但一旦發現有問題以後,先得控制風險,就像現在的P2P平台這樣明顯的問題,既然已經出現了大量爆雷的情況,需要趕快控制局面,趕快做善後,趕快總結經驗教訓,這是一定要做的。然後,才能講有了經驗基礎上的規範,還能怎樣探索它,有沒有可能得到探索中間的發展。
賈康指出,作為跟蹤觀察金融風險的監管部門,在P2P網貸發展的過程中,應該由粗到細形成監管的辦法。如今回過頭來説,這些事情應該值得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相比於英美等國家,打着普惠金融旗號的P2P網貸在進入中國之後似乎遭遇了“水土不服”的困境。對此,賈康認為,出現這種情況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國內的市場環境中還處於欺詐行為多發階段,P2P網貸行業准入門檻低,大量冒出的P2P公司,其誠信水平、專業能力存在不小的缺陷;另外,投資者缺乏風險教育和金融專業知識也是一個方面的原因,P2P網貸所具備的眾籌特點,將投資者身份的範圍大大擴寬,但在投資者培訓這方面,顯然沒有與P2P的風險機制相搭配。
“目前就P2P來説,更多要強調它的風險已經非常明顯,一路爆雷到現在已經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問題,有關部門要儘快總結經驗教訓,對這個模式要極度審慎,而且還要趕快收拾局面。”賈康認為。
相關部門應千方百計化解矛盾
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賈康向記者透露,在通過微博先後轉發三條有關P2P網貸的內容過程之中,也有人向其詢問他本人對這件事情的態度,但其實自己所轉發的信息中已經包含了要説的話,態度也比較明白,即有關部門需要高度重視P2P爆雷問題,儘快安排善後,力求化解矛盾和降低不良影響。
“粗算一下,如果實際只有幾千萬人在P2P平台上出借,其中有很多人可能東挪西借,從自己的家庭成員、親戚朋友擴展到最後牽扯了幾億人,是有可能的,這是目前國內牽涉範圍很廣的一件事情。”賈康向記者介紹道。
據瞭解,現在P2P網貸出借人去反映問題往往接觸的是平台所在地區的金融辦、銀證監機構、公安經偵,其中也包括紀檢部門。賈康認為,各地有關部門應該有緊迫感,儘快轉變局面,積極磋商拿出一個辦法,就這個事情儘快化解矛盾,做好善後工作。
“目前,首先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辦應做好密切協調,作為在金融領域發生的事請,這些部門無法置身事外,不能再互相推諉,至少要儘快促使平台管理者與借貸人見面商議,緩解緊張局面,並堵住攜款外逃通道,酌情凍結爭議款項,如果説已經掌握了平台存在違法犯罪事實的線索,需要轉交給經偵,並給予必要的專業信息指導,如果有一些涉及到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有必要的也應聯繫紀檢。”賈康在接受採訪時指出。
“儘管按照目前的情況解決問題確有難度,但相關部門決不能置之不理,不能以‘踢皮球’的方式再積累和激化矛盾,而應千方百計化解矛盾。”賈康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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