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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廣東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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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0年
粵財農〔2020〕12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各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粵府〔2018〕123號)有關規定,經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同意,現將2020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下達給你們,其中,本次新增下達的資金為2018年度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獎勵資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按照實際用途原則上在“213農林水支出”科目下列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科目詳見附件1。
二、請各地根據本次下達的資金,及時提請同級政府確定擬實施的涉農項目並報省涉農辦備案。本次報備的涉農項目,原則上在2019年10月底報送的涉農預備項目中遴選,優先確保完成2020年度涉農領域省對市縣考核事項,如根據此前省級反饋的審查意見及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等需要需補充相關涉農項目的,可在市縣項目庫中補充並遴選。請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按照附件2格式要求彙總本地區的涉農項目有關情況,於3月26日前報送省涉農辦[本次無資金下達的地區,不需再次報送;如市本級將本次下達的資金轉下達給所轄縣(市、區),報備表格請區分市本級、縣(市、區),同時報送紙質蓋章版和excel電子表格]。對於未及時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或未及時按要求報備的市縣,省級將視情況收回資金。對已報備項目,如年中確需對實施項目進行調整,請最遲於9月底前重新報備。
三、省級下達的涉農資金由市縣統籌實施,省級不指定具體項目,請市縣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績效管理,設定本地區2020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區域績效目標,並按要求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其中省定貧困村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範村省級補助資金已全部納入統籌整合下達完畢。
四、按照省長批示精神,請高度重視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將下達的涉農資金用好。各地級以上市應將此次資金下達情況專報市長、常務副市長、主管“三農”的市領導。
附件:
1.2020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下達情況表.xls
2.xx市xx縣(市、區)2020年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情況報備表(表樣).xls
廣東省財政廳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