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限制 外資進入中國資本市場更加便利

  7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簡稱《規定》),明確並簡化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要求,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參與我國金融市場。業內人士表示,該規定的出台將使得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資本市場更加便利,是中國金融市場擴大開放的又一新舉措。

  引流更多外資

  《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落實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簡稱“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要求,對合格投資者跨境資金匯出入和兑換實行登記管理。二是實施本外幣一體化管理,允許合格投資者自主選擇匯入資金幣種和時機。三是大幅簡化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收益匯出手續,取消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投資收益專項審計報告和税務備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諾函替代。四是取消託管人數量限制,允許單家合格投資者委託多家境內託管人,並實施主報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風險及投資風險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銀行、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去年以來,中國資本市場包括股市和債市先後納入多個主要國際指數。納入指數後,國際投資者對於中國資本市場配置的意願和積極性都在提高。這項舉措也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人民幣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和作用,對人民幣國際化、我國資本項目開放等都將發揮積極作用。”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表示。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稱,此次落實取消QFII和RQFII境內證券投資額度管理要求,對合格投資者跨境資金匯出入和兑換實行登記管理有利於引導更多外資流入中國資本市場,包括股市和債市。

  另外,中商智庫首席研究員李建軍表示,考慮到當前是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展企業融資渠道的關鍵階段,擴大金融開放讓更多的國際投資者參與中國資本市場建設,有利於價格發現,增強價值投資,促進資本市場規則和制度建設。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在進一步對外開放過程中,仍需處理好金融開放與風險防範之間的關係。《規定》明確,人民銀行、外匯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温彬認為,外匯管理還是要堅持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相結合的管理框架,確保資本項目開放在平穩有序的狀態下,保持總體平穩態勢。

  李建軍表示,在開放的市場環境下,金融市場面臨的風險更加複雜,防控風險的要求更高。特別是跨境資金的流動容易受到全球金融市場大環境影響,不易控制。在開放過程中,要全面提升全球化視野和國際風險應對能力,密切關注全球經濟發展最新趨勢,充分考慮並預見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的複雜性,全面提升主動管理風險的能力,不斷強化底線思維,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實時動態地監管線上與線下、國際與國內的資金流向和流量。

  李建軍建議,建立健全貫穿風險識別、評估、監測、控制、處置的全流程風險防控體系,爭取實現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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