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藥業上半年淨利預減半 子公司環境違法被停止生產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4日訊 近日,海翔藥業(002099.SZ)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港染料”)因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接連收到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責令限制生產決定書》。 

  今日,海翔藥業股價下跌,截至收盤報7.70元,跌幅0.52%,成交額7748.26萬元,換手率0.63%,總市值124.64億元。 

  8月20日,海翔藥業發佈公告稱,振港染料於2020年8月19日收到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台環椒罰字[2020]48號),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在對振港染料進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振港染料存在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振港染料應急池和1號、2號生產廢水儲罐分別進行採樣,經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應急池水樣的PH值、化學需氧量、苯胺類濃度均超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要求;1號、2號生產廢水儲罐水樣的對二甲苯、間二甲苯、鄰二甲苯、甲苯、化學需氧量、氨氮、苯胺類和色度污染物濃度均超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排放標準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振港染料採取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相關規定,結合台州市環境行政處罰電子平台量罰標準,對振港染料作罰款人民幣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述公告發布不久,8月22日,海翔藥業發佈公告稱,振港染料又收到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出具的《責令限制生產決定書》(台環(椒)責限字[2020]1-2-1號)。 

  責令限制生產決定書顯示,對於振港染料採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保部令第 30 號)第五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責令振港染料停止生產。改正方式為立即停止生產,制定整改方案,拆除暗管。期限為送達責令限制生產決定書之日起15日。 

  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要求振港染料應當在收到決定書後立即整改,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備案並向社會公開。整改期間不得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重點污染物日最高允許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並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進行監測或者委託有條件的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監測,保存監測記錄。 

  此外,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還要求,振港染料完成整改任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和整改信息社會公開情況,報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備案,並提交監測報告以及整改期間生產用電量、用水量、主要產品產量與整改前的對比情況等材料。限制生產決定自振港染料報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備案之日起解除。 

  資料顯示,振港染料成立於1992年4月29日,主要經營範圍為一般項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批發(不含危險化學品)(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分支機構經營場所設在台州市椒江區濱海路95號(自主申報))。(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振港染料總資產為9.34億元,淨資產為6.18億元,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7.84億元,實現淨利潤8929.61萬元。2020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1.79億元 ,實現淨利潤1158.04萬元。 

  股東方面,振港染料第一大股東為台州市前進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73%;第二大股東為海翔藥業,持股比例9.27%。向上穿透發現,台州市前進化工有限公司為海翔藥業100%持有,因此振港染料為海翔藥業全資控股子公司。 

  據中國網財經報道,除了振港染料違規挨罰外,近幾年,海翔藥業旗下還有多家公司涉及違規事項。海翔藥業參股19%的浙江高盛鋼結構有限公司(簡稱“高盛鋼結構”),在2019年,其因涉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案,被三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約22.45萬元。 

  另外,海翔藥業2018年7月發佈公告稱,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鹽城市甌華化學工業有限公司(簡稱“甌華化工”)收到鹽城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甌華化工存在項目未取得環保驗收手續;將已經焚燒的混硝基蒽醌作為危險廢物進行申報,同時也未對2018年1-3月份產生的危廢進行申報;另外,甌華化工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及驗收將1,5(1,8)-二硝基蒽醌通過硫化鈉進行還原生產多氨基蒽醌並對外出售。對此,鹽城市環境保護局對甌華化工共計處罰人民幣32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海翔藥業發佈2020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48億元至2.73億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至50%。 

  

海翔藥業上半年淨利預減半 子公司環境違法被停止生產

  對於業績變動原因,海翔藥業表示,報告期內,受新冠疫情影響,下游紡織、印染企業需求低迷,公司染料產品銷量和價格低於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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