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2月8日,廈門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財險”),因拒絕和拖延承保車輛交強險,被罰款15萬元。對賀新梅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拒絕和拖延承保車輛交強險,富邦財險合計被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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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2月8日,廈門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財險”),因拒絕和拖延承保車輛交強險,被罰款15萬元。對賀新梅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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