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恆集團11月24日公告稱,於11月23日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問詢起因源於中恆集團的11月23日披露的兩封公告。
其一為中恆集團稱擬使用自有資金不超過4.5億元參與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部灣財險”)增資擴股,認購後持股比例不超過16.66%;
其二為,中恆集團擬以不超過1億元認購北部灣財險2021年第一期資本補充債券,投資期限不低於5年。
針對上述公告多披露的跨行業投資關聯企業等多個問題,上交所對中恆集團提出問詢,要求中恆集團進一步核實並補充披露相關事項。
跨行業投資存風險
北部灣財險控股股東為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投集團”),持股比例20%,為中恆集團控股股東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投集團”)全資子公司。故北部灣財險與中恆集團為關聯企業。
就此,問詢函指出,中恆集團近年參與多項關聯企業非公開發行及設立基金等,關聯交易較為頻繁。中恆集團主營業務為醫藥製造,北部灣財險為財產保險公司,兩者行業差異較大。
問詢函要求中恆集團,補充披露公司未來戰略發展規劃,是否將金融投資作為業務發展方向,説明“跨產業資源整合”的具體表現。同時,結合北部灣歷史業績表現及投資回報情況、中恆集團戰略及未來業務發展領域,進一步説明本次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關聯交易對中恆集團後續經營和業績產生的影響,並充分提示跨行業投資的風險。
同時,北部灣財險的會計核算方式,成立以來歷年分紅情況,以及是否涉嫌向廣投集團、金投集團及其他關聯方輸送利益或提供資金支持等問題也均被要求披露。
評估增值率較高遭問詢
除跨行業投資外,北部灣財險營業收入、淨利潤等業務指標波動較大,但評估增值率較高,同樣遭上交所問詢。
根據中恆集團披露的評估機構對北部灣財險的資產評估結果,此次增資擴股採用市場法及收益法進行評估,並最終採用市場法評估結果作為最終評估結論。評估基準日為2021年8月31日,北部灣財險淨資產為12.59億元,市場法評估價值為22.72億元,增值率80.5%。每股評估價值為1.51元/股,中恆集團擬以1.50元/股認購。而採用收益法評估,增值率為83.87%,每股評估價值為1.54元/股。
中恆集團披露的北部灣財險資產評估結果
就此,問詢函要求中恆集團分別就市場法評估和收益法評估的具體過程進行披露,並補充披露北部灣財險的歷史評估或轉讓情況,與本次交易定價的差異及原因。同時,結合可比交易北部灣財險的經營業績、同行業情況以及與北部灣財險的對比等,説明評估作價是否公允,評估增值率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評估時是否充分考慮北部灣財險業績虧損的實際情況。
擬增資企業業績波動較大
就北部灣財險業績看,根據披露,其2020年及2021年1-8月營業收入分別為33.14億元、23.51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06億元、-1.46億元,貨幣資金分別為4.30億元、6346.57萬元,均波動較大。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金融監管指標中,北部灣財險實際資本、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保障基金下滑,其中,2021年9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89.95%,相較2020年的222.61%降幅明顯。綜合賠付率、綜合成本率上升且後者持續高於100%。
對此,問詢函也要求中恆集團對北部灣財險今年1-8月虧損、金融監管指標出現變動、貨幣資金大幅下滑等問題進行披露。
此外,關於中恆集團擬以不超過 1 億元認購北部灣財險 2021 年第一期資本補充債券,問詢函亦要求,中恆集團結合相關債券的票面利率、公司歷史金融投資金額及回報情況,進一步説明認購上述債券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相關投資是否涉嫌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輸送利益或提供資金支持,是否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