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網傳博時基金董事總經理兼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歐陽凡出軌女下屬。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博時基金)29日發佈聲明,稱博時已就相關傳言啓動調查並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已離職。公司各項經營業務正常開展不受影響。特此聲明。
網傳圖片顯示,歐陽凡妻子在舉報信中表示:她實名舉報歐陽凡與其下屬李博長期通姦,嚴重傷害雙方家庭,踐踏基金從業人員基本法規與職業道德,用公司資源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
舉報信稱,兩人於2020年7月9日晚在她和歐陽凡共有的私人住宅發生不正當關係,並於7月10日凌晨被捉姦在牀,此後現場所有人赴派出所錄了筆錄。
網傳圖片顯示,歐陽凡妻子在舉報信中表示:她實名舉報歐陽凡與其下屬李博長期通姦,嚴重傷害雙方家庭,踐踏基金從業人員基本法規與職業道德,用公司資源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
網傳博時基金董事總經理兼特定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歐陽凡,被妻子實名舉報出軌女下屬李博,並羣發郵件給了博時基金所有員工。
據基金公告,歐陽凡先生,碩士。2003年起先後在衡陽市金盃電纜廠、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社保組合投資經理助理。
歐陽凡的妻子稱,歐陽凡與其女下屬有長期不正常關係。我們來看看舉報信:
但怎麼通過舉報達到目的呢?
下面説説為什麼這個妻子的舉報很專業。
第一,正常來説,“男女不正當關係”,“出軌”,不屬於違法犯罪,更不屬於違反公司道德準則和員工手冊。公司是不會調查和處罰被舉報者的。但,這不意味着舉報無效。因為,可以讓被舉報者吃蒼蠅,在公司顏面盡失,軟性“被離職”。
第二,能觸發公司啓動調查的,是這句話:“用公司資源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一旦坐實,罪名成立,職業生涯結束,甚至不排除量刑。可妻子的舉報信,沒有提供這個舉報點的證據。沒有證據就不能舉報了嗎?當然不是。當妻子把問題拋出來的時候,舉證就成了調查人員的責任,然後通過高強度舉報逼迫調查人員蒐證,這個技巧不是人人都會的。
第三,妻子最專業的一點,是“羣發郵件”到全公司,而不是通過公司公示的舉報系統或者郵箱。這樣一來,出於公司顏面考慮,老總會對整個事情施壓,推進調查進行。
如果真的按規矩走正常舉報渠道,可能舉報會石沉大海。總的來説就是:別指望公司會懲罰一個出軌的員工,但公司絕大多數情況下會想盡辦法“滿足”一個能豁出去的舉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