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在保險公司的各項理賠中,大額理賠案例備受關注。6月14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友邦深圳完成了一筆大額理賠,保險賠付總金額高達2000萬元。
據介紹,此次的大額理賠是基於客户購買的《友邦傳世經典尊享版終身壽險(分紅型)》。該產品是2014年面向高淨值人羣推出的產品,能夠為家庭支柱提供高額生命保障。
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梳理發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理賠年報公佈的超千萬元案例中,客户尤其青睞終身壽險、年金險、兩全保險。這些大額理賠,往往對應的是上千萬保費的大額保單,多為高淨值人羣出於資產規劃的需求投保。某壽險公司銷售總監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為了應對市場的不穩定性,高淨值人羣的資產配置正在向多元化組合發展。通過不同資產的搭配,對沖市場風險,讓高淨值人羣守住財富、傳承財富,而在多元化的資產配置組合中,大額保單是常客。
眾所周知,相較重疾險、醫療險來説,年金險、兩全險、終身壽險的保障成分較低,更偏向理財,為何高淨值人羣越來越喜歡配置理財型保險?
英國精算師協會會員及泰生元精算諮詢公司創始人毛豔輝向北京商報記者分析,終身壽險分為偏儲蓄型的增額終身壽險和偏重槓桿和保障屬性的終身壽險,它們對於高淨值客户有兩方面的意義:增額終身壽險最主要的是傳承現有現金類資產,並放大資產,還可以嫁接信託等金融工具,同時結合法律工具,可以更好地避免傳承過程中的紛爭,辦理手續簡單;偏槓桿與保障屬性的終身壽險,主要是規劃身後現金流,最大限度放大資產,同時結合信託、遺囑等法律工具,可以讓繼承變得更順暢。
對於高淨值人羣來説,通過保險傳承財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規避傳承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覆》(1988年3月24日)曾提到,根據中國保險法規有關條文規定的精神,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也就是説,當被保險人身故時,通過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繼承糾紛。
“高淨值人羣越來越喜歡終身壽險和年金險的原因除了有財富傳承和規劃的作用外,還可以通過合理的保單架構以及信託架構,隔離家庭財務風險,讓前期賺到的‘税收後的無債’金融資產,極大程度地受到法律的保護,隔離、規避後期的債務與税務風險。”毛豔輝補充表示。
當前全球高淨值人羣增長迅速,在中國這一現象更為明顯,胡潤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1月1日,中國擁有千萬人民幣資產的“高淨值家庭”數量達到211萬户,同比增加2.5%。《亞太區高淨值人士保險規劃報告》曾提到,高淨值人士對保險方案的需求在人壽保障之外,還覆蓋醫療保健服務、財富傳承規劃、税務優化、債務風險緩解等多個領域。可以預見,隨着高淨值人羣增加,保險的需求也有望增多。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通過保險進行財富傳承和風險隔離並不是萬無一失,正常提供風險保障之餘,保險不能成為惡意“避債”的工具。從司法的角度,2018年7月江蘇省高院發佈的《關於加強和規範被執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執行的通知》曾明確規定:“保險合同存續期間,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依照保險合同約定歸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執行。”在一些司法實踐中,保險被強制執行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所以,想要真正通過保險實現財富傳承,還需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進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