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6月9日晚間發佈了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記者從中看到: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若公司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繼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自公司披露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事件進展也備受投資者關注。*ST康得在公告中稱: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所涉事宜的最終調查結論,公司將對其進展情況進行持續披露。
據瞭解,目前*ST康得收到的只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最終的結果還需要等待《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確認,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盤時持有*ST康得,並在2018年10月29日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盤時持有*ST康得,並在2019年1月23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從此前《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中看到,*ST康得涉嫌違法的事實有:在年度報告中虛增利潤總額、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的情況和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證監會擬決定:1、對康得新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2、對實控人鍾玉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王瑜、張麗雄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這3人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對徐曙等25名管理人員處以3萬-20萬元罰款。
記者從“天眼查”獲悉,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從事高分子複合材料、功能膜材料、預塗膜、光學膜等。接下來對於*ST康得相關事件的進展我們仍將持續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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