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晚,貴州茅台發佈公告,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2021次會議決定,終止向習水縣人民政府捐贈5.46億元人民幣用於習水縣習新大道建設的項目。
與此同時,貴州茅台還終止了控股子公司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向貴州省見義勇為基金會捐贈200萬元人民幣的行為;將1200萬元人民幣專項用於建設酒類火災處理專業隊;將2.6億元人民幣用於建設茅台鎮騎龍1萬噸生活污水處理廠。
在公告中,貴州茅台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捐款。
在此之前,貴州茅台的上述募資事件引起了外界的關注,多達230名股東參與了集體訴訟。網絡上一位名叫“茅台900元真的不算高”的投資者稱,公司管理層拍板多次捐贈,總額近14億元,但未經過股東大會審議,這樣的行為是符合規定,還是涉嫌利益輸送?
分析家指出,茅台捐贈因制度上的制度空白而受到了捐贈程序不合規的質疑。當前,我國在這方面沒有明確的監管規定,制度上的空白亟待填補。
貴州茅台方面表示,此次茅台取消相關捐贈議案,是需要從制度層面,和股東共同培育共識的土壤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