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發行的專項債券資金用不完或花不出去,為提高這筆資金效益,財政部允許地方對這筆專項債用途進行調整,用於其他項目。近期不少省份發佈了債券用途調整公告。
11月11日,財政部公開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途調整操作指引》(下稱《指引》),這份《指引》前期已經下發各地,指導地方規範專項債券用途調整。
中央財經大學温來成教授告訴第一財經,《指引》一大亮點,就是強調了專項債券資金使用,堅持以不調整為常態、調整為例外。嚴禁擅自隨意調整專項債券用途,嚴禁先挪用、後調整等行為。這其實就是避免專項債用途調整氾濫。
為此,此次《指引》明確,專項債券資金已安排的項目調整規模大、頻次多的地區或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可適當扣減下一年度新增專項債券額度。
專項債用途調整僅限於特殊情況。《指引》列出四類,比如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確無專項債券資金需求或需求少於預期的。項目竣工後,專項債券資金髮生結餘的等。
“如果不符合這些情形,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調整資金用途。”温來成説。
《指引》也給出了專項債券用途調整四大原則。比如,調整安排的項目必須經審核把關具備發行和使用條件。項目屬於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且預期收益與融資規模自求平衡。項目前期準備充分、可儘早形成實物工作量等。
據第一財經梳理,今年以來,福建、北京、山東、甘肅、湖南、天津、吉林、寧夏、青海、新疆等地公開了政府債券資金用途調整公告。
以福建為例,10月下旬福建省財政廳公開了《關於調整部分新增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用途的公告》(下稱《公告》),這份《公告》按照上述《指引》相關要求執行,信息披露較為充分。
根據這份《公告》,此次福建省因部分募投項目施工進度、項目方案調整等因素,無法按期使用專項債資金,因此對資金用途進行調整。此次福建共調整了36個專項債項目,涉及資金約20.4億元。
按照《指引》要求,專項債券用途調整,要發佈調整公告,重點説明調整事項已經省級政府批准,一併公開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專項債務情況等。
另外,調整後的項目概況、分年度投資計劃、項目資金來源、預期收益和融資平衡方案、潛在風險評估、主管部門責任、第三方評估信息(包括財務評估報告書、法律意見書、信用評級報告等)等也要對外公開。
福建上述《公告》遵從上述要求,公開了相關文件。比如,在披露福建省經濟財政情況表時,公佈了最新的專項債務情況。截至今年8月底,福建省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餘額為5473.08億元,控制在6223.92億元專項債限額之內。
福建此次36個專項債項目調整中,其中之一是將福州市晉安區中醫院建設工程項目調整為福州軟件園晉安分園項目,調整金額為1億元。
此次《公告》公佈了該項目調整情況、晉安分園調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方案、財務評估諮詢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其他項目也公開了這些信息。
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級公司對此次福建專項債用途調整所涉及債券進行定期跟蹤評級,評級展望為穩定。
東方金誠認為,福建此次專項債資金用途調整後的募投項目,未來預期收益對其申請使用債金額本息覆蓋倍數為1.2~7.53倍,仍可覆蓋上述各期債券的本息償付,調整後項目預期收益對上述各期債券本息的保障程度未發生重大變化。
另外考慮到福建省經濟、財政實力,債務風險可控等,東方金誠認為福建調整後的專項債違約風險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