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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浙江聯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翔股份”)擬滬市主板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會,接受發審委的審核。
此次IPO,聯翔股份擬發行不超過2590.675萬股股份,佔本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
IPO日報發現,公司的收入和淨利潤雖然整體呈現增長趨勢,但是毛利率下滑明顯。同時,在窗簾業務佔比僅有2%的情況下,卻要募資擴大窗簾產能。
來源:公司官網
毛利率下滑
資料顯示,聯翔股份主要從事牆布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主要分為獨畫刺繡牆布、循環刺繡牆布和提花牆布,旗下擁有領繡(LEADSHOW)”、“領繡牆布|菁華”牆布品牌。
財務數據方面,2018年-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聯翔股份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47億元、2.98億元、2.54億元及1.26億元,分別實現歸母淨利潤4720.21萬元、8547.84萬元、6375.95萬元及2240.69萬元。
可以看出,報告期內,公司的盈利水平較為波動。主要是2020年,公司的收入和淨利潤均出現大幅下滑。對此,公司解釋稱,主要繫上半年受疫情影響,經銷商訂單需求量減少。
但與此同時,公司的主要牆布產品單價呈現下降趨勢。
從產品分類來看,公司的產品包括刺繡牆布(獨畫刺繡牆布、循環刺繡牆布)、非刺繡牆布(提花牆布、其他非刺繡牆布)、窗簾、裝修業務等。其中,提花牆布在報告期內的收入如佔比分別為58.31%、63.94%、76.12%、76.45%,是公司的核心產品。
其中,獨畫刺繡牆布、循環刺繡牆布、提花牆布單價分別由2018年的590.32元/米、234.22元/米、97.71元/米下降至2021年1-6月的460.95元/米、230.85元/米和70.85元/米。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水平也有所下滑,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2.21%、53.26%、49.07%和47.61%。
本次IPO,公司擬募資5.2億元,用於年產350萬米無縫牆布建設項目、年產108萬米窗簾建設項目和牆面材料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分別投入3.5億元、1.4億元、0.3億元。公司主要將募集資金用於擴大產能。
但令人疑惑的是,主打牆布生意的聯翔股份,其來自窗簾業務的收入可以説是微乎其微。
報告期內,公司來自窗簾業務的收入分別為47.76萬元、 22.49萬元、10.90萬元、309.26萬元,佔總收入的比重分別為0.19%、0.08%、0.04% 、2.47% 。
那麼,公司為何要將近30%的募集資金用於擴大窗簾產能?未來是否能消化如此多的產能?
分紅近1億
據悉,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卜曉華。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之日,卜曉華直接持有公司4200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4.04%;同時,卜曉華為寧波聯翔的執行事務合夥人,通過寧波聯翔間接控制公司375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4.83%;同時,卜曉華之子卜嘉翔、卜嘉城合計持有公司1500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9.30%。因卜嘉翔(2008年出生)、卜嘉城(2016年出生)尚未成年,其所對應的股東權利由其監護人卜曉華代為行使,因此卜曉華合計控制公司6075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78.17%。
事實上,報告期內,公司曾多次進行現金分紅。
2018年5月21日,公司向全體股東共計分配股利1200萬元;2019年1月20日,公司向全體股東共計分配股利2500萬元;2019年12月22日,公司向全體股東共計分配股利3862.5萬元;2021年1月29日,公司向全體股東共計分配股利2020.73萬元。
也就是説,上述時間段內,公司幾乎每年都進行分紅,累計分紅了9583.23萬元。
此外,卜曉華與陳燕鳳原為夫妻。但在2019年3月,卜曉華與陳燕鳳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並辦理離婚手續。
招股書顯示,2004年聯翔有限(聯翔股份前身)成立時,是由卜曉華、陳燕鳳共同出資設立的,兩人的認繳出資比例均為50%;2016年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時,卜曉華、陳燕鳳的持股比例分別為64.71%、35.29%。
2019年3月,卜曉華與陳燕鳳協議離婚,根據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陳燕鳳分別贈與卜嘉翔、卜嘉城200萬股公司股份。
同時,陳燕鳳還將其持有的公司150萬股及40萬股股份分別作價6750萬元及1800萬元轉讓給上海森隆及中諮華放,轉讓價格為45元/股,系轉讓雙方根據公司的公司業績水平、行業估值水平等綜合因素協商確定,轉讓時公司估值為9億元。
轉讓完成後,陳燕鳳還持有10萬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為0.5%。截至最新披露,陳燕鳳的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為0.75%。
IPO日報發現,在兩人離婚後,陳燕鳳不僅轉讓大部分公司股權,還卸任了從前擔任的職務。
資料顯示,在報告期初至2018年10月,陳燕鳳擔任公司的董事,在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其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在此期間,陳燕鳳主要協助卜曉華處理公司銷售方面的工作。2019年3月卜曉華、陳燕鳳婚姻關係解除後,陳燕鳳不再從事銷售方面的工作,銷售工作由卜曉華直接負責,陳燕鳳僅在品牌運營部協助處理活動策劃等工作。目前,陳燕鳳為品牌運營部職員,該職務對公司決策影響有限。
招股書還指出,自報告期初以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始終為卜曉華,陳燕鳳並非共同實際控制人。
但實際上,在報告期初,陳燕鳳持股比例超過30%,且為公司副總經理、管理銷售業務。那麼,陳燕鳳在報告期初為什麼不是一致行動人?
值得一提的是,陳燕鳳的弟弟陳葉鳳在公司擔任董事、採購部經理的職位,並持有公司0.19%的股份。
END
記者 吳鳴洲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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