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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ST左江三季報被問詢:芯片合同5日內即完成交付,合理?

由 展東明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11月16日電 16日,深交所向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左江)下發三季報問詢函。

  截圖來源:公司公告

  問詢函提到,公司於2023年1月確認合同內容為“DPU芯片”的收入,金額為1261萬元。根據公司報備的合同,本次交易的對手方為北京昊天旭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昊天旭輝”),交易內容為400片“NE6000”系列DPU芯片,本次交易合同於2022年12月27日簽署,於2023年1月3日即完成交付。

  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以下事項:

  一是説明前述銷售的交易背景、昊天旭輝購買相關產品的使用用途、銷售單價的制定依據、合同簽署5日內即完成交付的合理性,是否具有商業實質。

  二是説明昊天旭輝是否為產品終端用户,若否,説明終端客户情況、使用用途,並核實公司、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與終端客户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三是説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DPU芯片銷售收入實現情況,主要客户名稱、銷售金額及使用用途等情況,以及是否與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關聯關係。

  同時深交所要求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意見。

  問詢函提到,2023年6月,公司披露了《關於控股子公司簽訂日常經營重要合同的自願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左江(韶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左江韶關”)與韶關旭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旭輝科技”)慶陽市眾源時空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源時空”)簽訂《三方採購合作協議》,眾源時空通過旭輝科技採購左江韶關網絡適配設備,合同總金額約5100萬元,合同履行期限為四個月。

  《三方採購合作協議》顯示,眾源時空擬通過旭輝科技向左江韶關採購20000套網絡適配設備,但未明確約定具體型號、金額和單價以及交付貨物期限等相關細節,需旭輝科技與眾源時空、旭輝科技與左江韶關分別簽訂銷售合同、採購合同確定。公司向深交所報備了旭輝科技與左江韶關簽訂的採購合同,明確旭輝科技以5100萬元向左江韶關採購數量20000套 2*25G網卡;但公司迄今未能向深交所報備旭輝科技與眾源時空簽訂的銷售合同。

  此外,公司公告顯示,“本次銷售的網絡適配設備為基於公司控股子公司自主研發的可編程網絡數據處理芯片開發的高性能服務器網卡”。根據公司報備的合同計算,本次網卡銷售單價為單價2550元,而公司2023年1月份DPU芯片銷售單價為31525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説明以下事項:

  一是核實左江韶關與韶關旭輝簽署的採購合同的簽訂背景,採購合同中約定的20000套 2*25G網卡的需求是否來自眾源時空,如是,請報備佐證證據;如否,請説明該採購合同是否具有商業實質。

  二是説明截至目前該合同的進展情況、交付情況、收入確認情況,如仍未交付、確認收入,請詳細説明原因。

  三是明確前述銷售網卡搭載芯片是否為公司DPU芯片, 與公司1月份DPU芯片銷售單價存在重大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若否,公司披露“本次銷售的網絡適配設備為基於公司控股子公司自主研發的可編程網絡數據處理芯片”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同時深交所要求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意見。

  問詢函提到,深交所在互動易關注到,近期雪球APP上有投資者表示公司近期召開電話會議,並稱“慶陽5100萬訂單將計入年報;公司主業將恢復,2億存貨預計於11月交付並確認收入;芯片業務在手訂單2.3億,11月前交付2億並預計年內確認收入;保理合同已籤,非標問題將解決。” 深交所請公司説明公司是否召開電話會議並表述前述內容,同時核實前述表述是否屬實,如是,是否存在其他渠道披露重大信息的情形;如否,請予以澄清。

  中新經緯注意到,這是深交所第二次向*ST左江下發三季報問詢函,此前在11月4日,深交所曾向*ST左江下發三季報問詢函,要求其結合本年度已實現收入、在手訂單及當前實施進度、預計確認收入時間和條件等,説明公司2023年是否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0.3.10條第一款涉及終止股票上市交易的風險等。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處行業為網絡安全行業,成立以來持續專注在信息安全領域相關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公司是信息安全領域的軟硬件解決方案提供商與軟硬件平台的供應商,主要從事信息安全領域相關的軟硬件平台、板卡和芯片的設計、開發、生產與銷售。公司銷售的主要產品為網絡安全全領域的智能硬件主機、自研的安全系列軟件和基於可編程數據處理芯片研發的相關產品。

  二級市場上,截至16日收盤,*ST左江漲1.91%,報246.44元,總市值251.4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