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3日訊 飛榮達(300602.SZ)昨晚發佈關於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的公告。深圳市飛榮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榮達”)於2022年6月22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於深圳市飛榮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後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6月17日,飛榮達發佈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説明書(修訂稿)。
飛榮達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三十五名(含)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機構投資者等。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截至募集説明書籤署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飛榮達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底價,即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計算得出,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按本預案出具之日的總股本計算即不超過152382584股(含本數)
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飛榮達本次向特定投資者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億元(含本數),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南海生產基地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南海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總投資105117.46萬元,擬使用募集資金8000.00萬元,南海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建設期3年,第三年開始投產,計劃按30%、70%、100%進度分三年達產,項目達產後,預測期內預計將實現年均營業收入207607.39萬元,年均淨利潤17036.81萬元,項目效益良好。公司已經與佛山市南海區政府簽訂了相關投資協議,競拍獲得了相關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繳納了相應的土地費用,土地《不動產權證書》已辦理,證書編號為“粵(2022)佛南不動產權第0007322號”。項目取得了佛山市南海區發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201-440605-04-01-908991),已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履行了相應的投資項目備案程序。佛山市生態環境局於2022年6月2日出具了《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審批意見的函》(佛環南審[2022]251號)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程序已辦理完畢。
飛榮達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公司現有主營業務為中心,積極響應國家“雙碳戰略”,把握新能源產業發展機遇,結合公司與行業未來發展方向,助力公司經營戰略的佈局與實施,對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具有積極作用。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持續優化公司主營業務結構,有效提升公司經營管理能力,進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實現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
截至募集説明書籤署日,馬飛持有公司46.96%股份,黃崢持有公司9.43%股份,馬飛與黃崢為配偶關係;馬軍先生持有公司2.86%股份,馬軍與馬飛系兄弟關係;飛馳投資持有公司2.78%股份,馬飛和馬軍分別持有飛馳投資33.00%和2.00%的合夥份額。馬飛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超過15238.2584萬股(含本數),按此上限測算,本次發行完成後馬飛及其關聯方合計持有公司47.72%的股份,馬飛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飛榮達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尚需經深交所審核通過並取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在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批覆後,公司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本次發行股票發行、登記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全部呈報批准程序。
6月17日,飛榮達發佈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深圳市飛榮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薦書。本次發行保薦機構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林穎、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