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標中,確定中標人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部分朋友可能還不清楚評標委員會如何確定中標人的,接下來小編就帶來相關的內容介紹,一起看看!
1.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並推存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2.採用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的投標,應當推存為中標候選人。
3.採用綜合評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應當推存為中標候選人。
4.評標委員會推存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一至三人,並標明排列順序。
5.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存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6.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相關法律知識
根據《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 號)第四十六條“評標委員會負責具體評標事務,並獨立履行下列職責:
⑴審查、評價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商務、技術等實質性要求;
⑵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有關事項作出澄清或者説明;
⑶對投標文件進行比較和評價;
⑷確定中標候選人名單,以及根據採購人委託直接確定中標人;
⑸向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報告評標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之規定,評標委員會可以直接確定中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