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金融工作報告:形成“好人得好報、壞人得壞報”的正確預期

央行網站今日公佈了《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10月28日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金融工作情況。


報告中指出,要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進一步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彌補監管短板,強化金融風險源頭管控。同時也要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並指出將在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領域發力。夯實資源保障體系,形成“好人得好報、壞人得壞報”的正確預期,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對跨行業、跨區域和跨境風險,加強監管協同和上下聯動,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自2018年以來,我國在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已經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報告指出,金融風險整體收斂、總體可控,金融體系經受住了複雜環境的衝擊考驗。2022年以來,繼續積極穩妥化解金融風險,持續化解金融機構風險、有序處置高風險企業集團、妥善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同時,正在構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推動加快制定金融穩定法,初步建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健全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推動各地建立省級金融風險化解委員會。健全資本市場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


連平認為,當前在各方風險襲來、壓力持續較大的狀態下,有必要關注上述因素間的關係可能會從非顯性走向顯性化,由不太密切的關係走向密切相關的關係。一旦條件成熟,則有可能形成非常密切的負相關影響。為此,防範和控制金融變量聯動風險應當是現階段貨幣政策的首要任務。


此外,周茂華表示,完善金融監管就是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防範金融無序發展,自我循環並引發金融危機。其中,防範金融危機就是保護儲户、股東和投資者利益,就是保護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完善金融監管就是維護金融市場正常競爭秩序,保護市場公平,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而完善金融監管就是保障宏觀政策調控有效傳導,避免金融市場傳導錯誤信號,干擾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等。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姜樊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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