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強“商業險”,適應“銀髮潮”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加快發展商業養老險是增加養老保障供給的有效形式,有利於完善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老有所養”是每個人、每個家庭的大事;人口老齡化趨勢下,這也是國家的“大題目”。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按照統一規範要求,將商業養老保險納入養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設”,多項支持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近日接連出台,讓“第三支柱”“養老資產儲備”等成為熱詞。
從國際經驗看,解決養老保障問題往往需要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努力。形象地説,政府兜底的基本養老保險是“第一支柱”,企業年金是“第二支柱”,而投保商業養老險等個人自願建立的養老計劃則是“第三支柱”。三個“柱子”都立起來,養老保障體系才更穩固。
從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看,目前主要依靠“第一支柱”發力。近年來,我國社保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保障水平穩步提高,2019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超過9.68億人;2020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十六連漲”,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障堅實可靠。不過,基本養老保險着重發揮全覆蓋、保基本的基礎作用,體現公平性和可持續性。而在普通的衣食住行等養老基本需求之外,人們希望退休後有更多“閒錢”提高消費能力——時常遊山玩水、看看展覽演出,以及購買專業化、高品質的養老服務等,滿足這些消費,需要更多養老資產支撐。
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長期以來,我國養老體系重在夯實“第一支柱”、發展“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目前,居民養老資金來源較為單一,養老金替代率同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差距,難以滿足多樣化、差異化養老需求。在已建成全世界最大基本養老保障網的基礎上,在我國老齡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促進商業養老保險更好發展,提升“第三支柱”保障水平,正當其時。
做強“第三支柱”,需要市場主體、有關部門和居民個人更加積極有為。
從供給角度看,當前商業養老險產品仍存在同質化明顯、與養老需求匹配度不高等問題。比如,有的只能在退休時一次性領取養老金,提取的金額難以充分滿足長期養老需求;有的身故保障額度高,而養老功能不明顯。對此,市場主體需加大養老保險產品創新力度,適當優化和擴展保障責任,提供更多具備終身領取功能的保險產品,提供更加靈活的養老金積累和領取服務。行業監管部門應加快出台規範性政策措施,對一些打着養老名號卻不具備養老功能的產品進行規範整改,確保“第三支柱”根基穩健。財税等部門要完善政策供給,對商業養老險行業給予一定財税、產業政策扶持,讓養老保險公司、養老金管理公司等專業化機構快速成長;同時要擴大商業養老保險領域對外開放,以“鮎魚效應”刺激國內商業養老保險市場展開良性競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此外,還應適當加大税延養老保險税優力度,以鼓勵和引導消費者投保。
廣大居民也應增強自我保障意識,及早規劃,為幸福晚年做出合理財富安排——商業養老險具有長期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特點,能使居民個人不受就業形勢、就業單位條件等限制,實現養老資金穩健增值,不失為一個較好的選擇。
製圖:沈亦伶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22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