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沒7409萬元!1月支付罰單金額劇增,機構要警惕這些違規“重災區”

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劉四紅)2021開年以來,央行公佈的支付機構罰單數量有增無減。2月1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央行各分支機構公示信息統計,1月央行公佈的支付罰單數量已達9張,合計罰沒金額7409萬元。對比上年同期數據來看,除了嚴懲反洗錢不力、收單違規等行為外,監管對支付機構備付金違規、公司治理等問題的處罰也呈現加碼趨勢。

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1月央行公佈的被罰支付機構主要包括聯通支付、平安付、河北一卡通、國通星驛、卡友支付、現代支付、付臨門、樂刷科技8家。

其中,最高一筆罰單金額為6971萬元,因存在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條碼支付業務風控制度不健全、未按規定開展收單交易風險監測、未按規定存放客户備付金等12項違法違規行為,國通星驛被罰沒合計6971萬餘元,另外,相關負責人也合計被罰沒26萬元。

除了千萬級鉅額罰單外,1月也不乏有支付機構被央行多次 “點名”處罰。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 1月25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發佈罰單,現代支付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20萬元,不過該罰單處罰決定日期為2016年11月11日。而沒過兩日,央行成都中心支行再次公佈罰單,現代支付因違反商户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罰18萬元,處罰日期為2021年1月26日。

針對國通星驛、現代支付被罰情況及最新整改進度,北京商報記者分別向兩家機構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應。

北京商報記者統計發現,整體來看,2021年1月,央行公佈的被罰支付機構數量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罰沒金額上,更是較上年同期的4627萬元增長了1.6倍。另外,支付機構“雙罰”趨勢也更為顯著,9張支付罰單中,有5張涉及“雙罰”,機構相關責任人被罰金額也在加重。

另從違規事由來看,2020年1月,支付機構違規“重災區”主要集中在反洗錢不力、銀行卡收單上,而從2021年1月來看,除了繼續嚴懲反洗錢不力、收單違規行為外,央行罰單中也增多了對支付機構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存放或使用客户備付金以及支付機構公司治理等層面的處罰。

對此情況,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支付領域的從嚴監管態勢,從2020年延續到了2021年,從罰單事由來看,主要有反洗錢、線下收單及備付金管理等;從非法活動類型來看,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風險高發領域的監管,仍將保持高壓態勢,機構不能存有僥倖心理,需要嚴格依照監管規定落實用户、商户實名制,建立支付交易風險監測系統,加強對合作方的審核與風險把控。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支付罰單增多外,2021年第三方支付行業監管也在不斷完善。近日,央行便發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户備付金存管辦法》。在監管形勢上,蘇筱芮認為,後續監管重點主要體現在,一是督促支付業務迴歸本源,防範投機炒作、業務關聯交叉等風險;二是關注科技風險,涉及到信息安全、隱私保護、數據規範、數據治理等具有科技屬性的重點工作;三是備付金相關的存放、使用和劃轉等規範,備付金存管辦法明確了罰則,將為今後對不規範的備付金管理行為提供更為明確的處罰依據。

不過,嚴打之下支付違規行為仍屢見不鮮。蘇筱芮表示,後續支付機構謀求合規,首先應從制度方面進行規範,例如針對風險較高的交易制定專門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方管理;此外還需要優化合規管理架構,引入合規領域的專門人才,深入學習和研究最新監管要求。

其次,應根據制度細化落實各項措施,例如建立支付交易風險監測系統,建立特約商户信息管理系統,藉助科技手段將合規工作抓實抓細。

最後,應警惕各項紅線,機構不得挪用結算資金,如發現可疑交易和涉及洗錢、欺詐等風險事件的,需立即採取措施;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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