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9月30日發佈《徵信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關於徵信業“十四五”時期的發展規劃,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徵信業在優化資源配置、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和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中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間,人民銀行將繼續堅持徵信市場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發展方向,以規範發展、創新提升為主線,以權益保護和信息安全為基本要求,着力構建適應數字時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現代化徵信體系。
具體而言,一是通過嚴肅監管規則促進徵信業規範有序發展。《徵信業務管理辦法》發佈實施後,人民銀行將結合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徵信業管理條例》和其他徵信業制度規定,督促相關市場主體認真貫徹執行《徵信業務管理辦法》各項監管要求,嚴格依法合規經營,並對非法從事徵信業務的機構和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是通過市場化方式深化徵信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的目標,繼續推進徵信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擴展信用信息共享覆蓋範圍,構建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寬領域的徵信體系。在鞏固和發展好公共徵信服務平台的基礎上,根據市場需要引導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有序發展市場化徵信機構,增加多層次徵信供給。嚴防資本在徵信領域的無序擴張,維護徵信供給的公平正義。
三是通過鼓勵科技應用保障徵信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創新監管方式,強化對徵信機構的合規要求,推動實現動態、可持續的徵信監管科技,保障徵信市場主體的各項合法權益,確保各類徵信系統網絡環境、技術構架安全可靠。鼓勵徵信機構依法應用新技術創新徵信業務,在提升服務能力的同時,確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