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今天(24日)財政部發布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設費。以前年度欠繳的港口建設費,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徵收及時清算,並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自2021年4月1日起,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降低後的徵收標準如下:
(總枱央視記者 王楠)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今天(24日)財政部發布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設費。以前年度欠繳的港口建設費,相關執收單位應當足額徵收及時清算,並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自2021年4月1日起,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降低後的徵收標準如下:
(總枱央視記者 王楠)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17 字。
轉載請註明: 財政部:取消港口建設費 調整民航發展基金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