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海關發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塞爾維亞共和國財政部海關署“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協定》日前簽署。
“經認證的經營者”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通常簡稱為AEO。按照國際通行規則,海關對信用狀況、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程度較好的企業進行認證認可,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通關便利。中塞海關實現AEO互認後,AEO企業的貨物在兩國通關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業港口、保險、物流等貿易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
根據互認協定,中國和塞爾維亞海關向對方AEO企業提供的便利措施包括:適用較低的單證審核率;適用較低的進口貨物查驗率;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解決項目成員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在國際貿易中斷並恢復後優先通關。
中東歐17國中,有12個歐盟成員國已在2014年簽署的中歐AEO互認決定框架下開展AEO合作。中塞AEO互認協定是中國與其他5個非歐盟成員國簽署的第一份AEO合作文件,既有利於提升中塞雙邊貿易安全與便利化水平,也為推進與中東歐17國實現AEO合作全覆蓋打下基礎。
塞爾維亞是我國在中東歐地區重要貿易伙伴,也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近年來,兩國經貿往來十分密切,雙邊經貿發展迅猛。2020年,中塞雙方貿易總值為21.2億美元,同比增長52.3%。其中,對塞爾維亞出口16.2億美元,同比增長57.3%;自塞爾維亞進口5億美元,同比增長38%。
截至目前,中國海關已經與新加坡、韓國、歐盟等17個經濟體43個國家和地區實現AEO互認,互認國家和地區數量保持世界第一。中國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額已佔到出口總額的近四成。
據瞭解,中國海關正在積極推進與馬來西亞、俄羅斯、土耳其、格魯吉亞、泰國等 “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國家及墨西哥、挪威、冰島等重要貿易國家的AEO互認磋商,不斷擴大AEO互認範圍,為廣大進出口企業爭取更多便利,提升我國企業境內外通關便利化水平。
供稿/ 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