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孟梅
本於今日上午召開的新潮新能源新任管理層媒體見面會因為新舊董事會之間的衝突臨時終止。按照原計劃,新潮新能源新任董事會在於昨日(7月21日)正式完成接管公司,但在接管過程中也遭到了原董事長劉珂方面帶領的高管團隊的反對。
7月22日上午11時,新潮能源新任管理層媒體見面會在新潮能源本位於北京的所在地會議室準時召開。沒想到的是,會議剛剛開始不到五分鐘,新潮新能源被罷免的一眾高管衝進會議室,新舊董事會成員發生衝突,見面會就此終止。這已經不是新潮新能源新舊董事會發生的第一次衝突了。就在前一天(7月21日)新潮新能源新任董事會也是在此,要求被罷免的董事、監事及被免職的高管等履行股東大會決議,交出公章、證照,讓新任董事會盡快接管企業,在當日接管的過程中也是遭到了原董事會管理層的阻撓。
股東授權代表何亮在現場公開表示,此舉也是迫於無奈,在7月8日舉行的新潮能源臨時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選舉通過了新一任董事會,但新的董事會至今未能接收新潮能源的公章及有關資料。
交接現場,新任董事長潘輝代表董事會宣讀了人事任免,但被免職的董秘張宇和證券代表丁思茗均拒絕移交公司財產。截至記者發稿,雙方依然處於僵持狀態。
7月8日,新潮能源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依法依規在滬成功舉行,會議審議通過罷免劉珂、範嘯川、程鋭敏、張曉峯、徐聯春、杜晶等6名董事以及劉思遠、陸旭等2名監事,並選舉產生王進洲、潘輝、王兆國、黃剛、覃業貴、肖義南等6名董事以及吳玉龍、邵侃等2名監事。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證券交易所為此次股東大會開通了網絡投票系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大會召集人提供了股東名冊,證明監管機構認可該次股東大會的合法性,並且在努力保障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對此,四川英冠律師事務所鍾振宇律師表示,在臨時股東大會是依法召開並依法表決的前提下,原董事長拒絕交付證照資料屬民商事法律調整範疇,但在公開場合進行語言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應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原董事長不交付證照,新任董事會可以通過法院確認本次股東會決議合法有效,並由人民法院判決其交付證照。如果其仍不交付,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解決。
鍾振宇律師認為,由於原董事會及部分股東可能會向人民法院提出股東大會決議無效的訴訟,並提出相應的行為保全申請。這將會導致公司一定時間內沒有決策機構,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歡迎向我們報料,一經採納有費用酬謝。報料微信關注:ihxdsb,報料QQ:3386405712】